徵才要「20歲左右穿短裙」 老闆被檢舉歧視下場慘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高雄市1名李姓男子在臉書刊登徵才訊息,但卻在條件中寫下「配合公司服裝穿短裙」、「20歲附近體能較佳者優先」,還說公司待遇好、沒有性別歧視。網友檢舉違法後,李男被開罰45萬元,他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罰,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工局開罰有理,判李男敗訴。

 


李男於前年4月27日在臉書社團發布內容徵助理,他表示薪資、福利都優於同業,工作內容則是包山包海,「舉凡社團活動,老闆雜事,洗衣打掃,地產買賣一應俱全,不會可以學,但必須工作態度良好」。

 


職務描述則說常需跋山涉水,所以為了安全,不建議高齡者前來應徵,「應以20歲附近體能較佳者優先,再次強調,這是為了妳的安全」;強調自己沒有性別歧視,但卻說「能只要能配合公司服裝穿短裙者皆可」。有網友看到後向高市府勞工局檢舉這則徵才訊息涉嫌就業歧視,勞工局調查後對開罰45萬元。

 

徵才訊息被網友檢舉。圖/翻攝臉書
徵才訊息被網友檢舉。圖/翻攝臉書


判決書指出,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鍰,認為是考量工作需要體力,才建議年齡較高者要多考慮後再決定是否應徵,而且也沒有限制20歲以上或更年長的人不得應徵,主張自己並無任何就業歧視或差別待遇;李男並辯稱是代人刊登的徵才訊息,自己並非實際雇主,對此法官則不予採信。

 


合議庭審理認為,「舉凡社團活動、老闆雜事、洗衣打掃、地產買賣一應俱全」的工作內容,不是只有20歲的女性能夠勝任,而且李男寫明「能配合穿短裙」、「應以20歲附近體能較佳者優先」,讓想要應徵之男性或20歲以上女性之求職者,不能應徵或不願前往應徵,認定李男已明顯違法,認為勞工局裁罰45萬並無違誤,因此判決李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更多 TVBS 報導
悲!病翁2小時只穿好一褲管 體力耗盡趴床亡
女童遭虐昏迷恐腦死拔管 外公不捨:明天我生日欸
餐廳消費留負評 店員竟PO照罵「奧客X擊敗」
疑虐嬰百名網友激憤!保母家「撒冥紙、丟雞蛋」 警驅離

更多財經相關新聞
基本工資8/14審議 月薪上看28K
櫃位出走潮?京華城一樓店面空蕩蕩
去年營收、獲利王...鴻海、台積電蟬聯
華航員工紅利約6億 小股東質疑太高了
下半年最強貨幣還是它!日圓挑戰「105」

今日最夯新聞流量前3名
18空姐報到上班後罷工 算曠職
館長怒嗆黃暐瀚:不懂就閉嘴
梅雨掰!菲律賓熱帶擾動恐成颱

今日推薦影音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