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移民法:家庭團聚現實嗎?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目前有200萬個職位空缺無人問津。護理人員、IT專家、工匠、物流業人員--所有這些工種都面臨人才短缺。根據德國聯邦就業局的數據,每年需要吸引40萬名技術工人移民,才能夠保持勞動市場的穩定。但在2021年,只有4萬人願意申請到德國工作。 而德國"嬰兒潮"一代,即1960年代高出生率人群即將退休,德國勞工短缺的問題還將加劇。

為了扭轉這種局面,德國政府日前終於通過了一項新的移民法改革草案,旨在鼓勵更多歐盟以外的人來德國工作。中左翼的社民黨(SPD)內政部長費澤爾(Nancy Faeser)於6月底在聯邦議會介紹這部將成為“全世界最先進的移民法”時表示,“這項法律草案將會確保德國的繁榮”。

有關家庭團聚的規定

新法案中,最受關注的重點內容包括其中對家庭團聚的規則變化。到目前為止,德國不能算作移民國家,不僅僅是因為缺乏一部規則明確的移民法。與美國、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等熱點華人移民國家不同的是:就算移民可以拿到德國的永久居留或已申請入籍,但仍然無法為父母申請家庭團聚。

但對於德國想要吸引的新技術移民,以及對已經在德國通過留學後就業或投資經營等渠道獲得長期居留權利的外國移民來說,德國新移民法如何規定家庭團聚事關重大,它這不僅會為新移民在考慮目的地國家的時候為德國加分,或者至少讓德國和其它技術移民熱門國家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對於已經在德國生活的老移民來說,家庭團聚的新規無疑會大幅度縮短他們和家屬之間的距離,改善在德國的生活質量,甚至留住那些因無法與家長團聚而考慮離開德國的專業人才。

所以,不難想象6月底新移民法在聯邦議會通過後,德國華人移民的激動情緒從何而來。有多家中文自媒體報道稱,新移民法規定可將父母接到德國長期生活。“重磅”、“利好”、“喜大普奔”是許多德國中文自媒體關注此事的常用詞。不過,仔細看一下新法草案的具體內容,會發現對於已經在德國生活多年的老移民來說,他們恐怕要失望而歸。

內政部的官宣

經過德國之聲的多次詢問,德國聯邦內政部發言人阿塔(Mehmet Ata)證實稱,新法中規定的家庭團聚只適用於2024年3月1日實施之後,首次以專業人士身份獲得德國居留許可的新移民。附加的條件還有,新移民必須有能力持續保障隨行家屬的生活費用。

對此,新移民法草案在第36條的15b款中做出了明確的補充性規定。稱如果一位外國人在2024年3月1日或之後首次獲得包括藍卡在內的相關居留許可時,他的父母就可以獲得家庭團聚的居留許可;如果配偶也在德國境內持久居住,上述規定同樣適用於其父母。但前提條件是,根據現有居留法的第5條第1款第1項:團聚家庭人員的生活費用必須得到保障。

同時,此次新移民法改革草案在具體規定上確實簡化了一些辦理家庭團聚時的手續,比如之前有關申請家庭團聚時,必須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的居住空間供家庭成員使用,該條款現不再適用。同時,持有歐盟申根簽證進入德國的外國公民,在找到工作之後,也不需要返回原國重新申請工作簽證,而是直接可以在德國轉變入境簽證的目的和性質。這得到了德國政府層、尤其是綠黨的支持。該黨稱之前要求申請者離開德國的做法是“荒謬”的。

懸而未決的問題

盡管如此,目前仍有一些與家庭團聚相關的關鍵問題懸而未決。比如家長隨專業移民進入德國後,醫療健康保險等社會福利險如何得到妥善安排。德國目前的情況是公立醫療保險已經不堪重負,需要連年提高保費,並討論擴大投保者的自費支付額度。但根據目前德國的法律制度,每一位在德國擁有住址的公民都有義務購買醫療保險。公立醫療保險有義務在公民無保險的情況下將其納入。

另外,德國新移民法改革草案也在德國的華人社群中引發激烈討論。部分華人對法案中只允許新技術移民辦理家庭團聚的規定十分不滿。稱自己在德國通過工作、經商等活動為德國社會做出貢獻,履行納稅人義務數年後,與家長團聚的基本生活訴求仍然無法得到保障。而新移民在還沒有為德國社會做出任何實質性貢獻之前就可以有權舉家移民德國。新法明顯會把未來在德國生活的華人和外國人分成多個等級。同時也有華人表示,德國目前更應該解決的是大量移民湧入後的社會和經濟問題。也有部分華人的家長因為語言、文化、飲食和社交環境等原因根本不願意長期生活在德國,每次進入德國探親不久後後,“就開始倒數著回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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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閆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