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疫苗接種義務立法走過150年歷程

(德國之聲中文網)早在新冠大流行之初,即2020年4月,來自基民盟的時任聯邦衛生部長斯潘(Jens Spahn)就很清楚地意識到,不少國家性的防疫措施將會引發極大的爭議性。背景報道:打新冠疫苗落下重疾,在德國到底有多少?

回顧歷史就會發現,國家衛生政策和對基本權利的干預早在過去就已常常引發德國人的“過敏反應”。例如150年前,也就是1874年4月8日,帝國議會通過了全國範圍內的天花疫苗接種義務法案。

新成立的帝國議會召開了五次會議,對是否進行天花疫苗的強制接種進行了激烈辯論,當時天花疫情在德國已經非常嚴重。那時正反方所持的觀點幾乎到今天也沒有改變:支持者認為,在醫療緊急情況下,為了整個社會的利益,須限制個人自由。而反對者則警告稱:國家無權對個人的身體進行干預。此外他們還提到了疫苗的副作用。

直到19世紀,黑死病、霍亂、結核病、白喉以及麻疹等傳染病仍是全球範圍的頭號死因。14世紀的黑死病在歐洲奪去了2500萬人的性命,也是國家實施疾病防控政策的開始。意大利商業城市拉古薩、佛羅倫薩和威尼斯都制定了防疫措施,這些措施對公民的社會、宗教和經濟生活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當局將感染者隔離在瘟疫醫院中。船只上的旅客必須接受隔離檢疫。邊境關閉貿易暫停。未感染者也不能去教堂、參加節慶或集市這些人群聚集場所。葬禮亦被禁止。

天花一再給人們帶來恐懼和死亡。但其實早在公元前,印度人和中國人就已經通過觀察推測控制這種傳染病的方法:感染過一次的人在病愈後會獲得終生免疫力。讓健康的未感染者接觸弱化的病原體,也能產生同樣的免疫效果。1796年,英國醫生愛德華·詹納(Edward Jenner)成功地利用牛痘病毒發明了天花疫苗,挽救了無數生命。

從那時起,歐洲國家開始了疫苗接種計劃。普魯士最初只是為依賴政府援助的個人規定了強制接種義務,但巴伐利亞和巴符州已分別於1807年和1815年開始實施疫苗強制接種。

1835年,普魯士收緊了接種政策:強制疫苗接種適用於天花疫情爆發期間;依賴政府救助和雇主支持的人群有疫苗接種義務。所有人都被建議接種疫苗;對於未接種疫苗的兒童,一旦患病,家長將面臨處罰。然而,這並沒有給情況帶來改善。1833年,每年大約有8000人死於天花,這個數字在1866年增加到了約12000人。1870/71年的德法戰爭再次引發了疫情。

德國軍隊中,由於實施了嚴格的強制疫苗接種,感染率和死亡率都非常低;相比之下,同一時間,法國士兵的死亡率則明顯較高,這也成為時任帝國總理俾斯麥的一個重要論據,以支持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強制疫苗接種。

疫苗接種義務法案以183票對119票通過。該法案規定,二至十二歲的兒童都有兩次疫苗接種義務。若孩子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接種疫苗,父母和監護人將面臨罰款或最高三天的監禁。

1869年,第一個反對疫苗組織在萊比錫和斯圖加特成立。魏瑪共和國時期,反疫苗協會成員達到了約30萬。然而,反疫苗人士仍只是少數派。拒絕接種疫苗人群的比例從1876年的約6%下降到上世紀末的約2%至2.5%。

1900年,帝國議會還通過了《帝國傳染病法》(Reichsseuchengesetz)。制定了針對麻風病、霍亂、斑疹傷寒、黃熱病、鼠疫以及天花的防控准則。成立了帝國衛生局,並建立了醫療統計。通過法定屍檢以及對傳染性疾病的報告義務等措施,旨在及時發現疫情。

1976年,聯邦議院廢除了天花強制接種義務。世界衛生組織宣布天花病毒已基本被消滅。

(天主教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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