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小學槍擊痛失愛女 他將與教職員提訴追究槍廠責任

德州烏瓦德鎮羅布小學(Robb Elementary School)槍擊慘案中痛失十歲女兒的父親,以及學校一名教職員工,目前均採取第一步,準備追究製造兇手持以犯案的AR-15型半自動步槍的槍廠責任,事態類似2012年康乃狄克州珊迪胡克(Sandy Hook)小學槍擊案後續發展。

路透(Reuters)4日報導,罹難女童艾米瑞‧加爾薩(Amerie Jo Garza)的父親亞弗瑞德‧加爾薩(Alfred Garza)的律師群表示,亞弗瑞德3日已委發律師函,要求製造凶槍的「丹尼爾防衛」(Daniel Defense)提供公司行銷槍械給青少年、兒童的資訊。

律師函中寫道,「我們要求貴廠現在提供行銷槍械給青少年、兒童的資訊,而非等到加爾薩先生興訟才提供」。

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也報導,羅布小學教職員工艾蜜莉亞‧馬林(Emilia Marin)2日也向法院遞狀,要求類似資訊。

設在喬治亞州的丹尼爾防衛公司目前拒絕置評。

加爾薩的律師科斯柯夫(Josh Koskoff)代表珊迪胡克小學槍擊案被害方,向製造槍械的雷明頓(Remington)槍廠興訟,在今年2月取得7300萬元的賠償妥協,是第一起大規模槍擊案向槍廠求償成功案例;槍械廠享有聯邦法律保護,可以規避民事、刑事官司。

科斯柯夫表示,珊迪胡克小學位在康乃狄克州,判例對德州法院不具約束力,但也不意味全案沒說服力。

科斯柯夫指出,自己使用珊迪胡克小學一案學到的一切,來進行目前案件的調查行動,焦點放在槍廠向兒童、青少年的行銷策略,還有第一人稱射擊類電玩當中,槍廠把產品安排的順序;兇手行凶那天剛滿18歲,竟完全知道自己要買什麼槍枝。

槍械廠依聯邦法律「合法交易槍械保護法」(Protection of Lawful Commerce in Arms Act, PLCAA)取得保護,一般不因持其生產槍械而致刑案所追究起訴。但是康乃狄克州最高法院2019年判決,珊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的家屬依PLCAA的但書條款,得控告雷明頓槍廠,原因在據稱雷明頓違反該州的行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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