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持1盎司以下大麻者 刑事懲罰將減輕

休士頓紀事報報導,德州眾議會初步批准一項HB 441法案,降低擁有少量大麻的刑事懲罰,且替許多被控犯有此類罪行的德州人,刪除大麻相關犯罪紀錄。該法案僅適用於持有一盎司或更少的大麻物,約20分左右。

目前在德州,擁有最多兩盎司的大麻屬於B類輕罪(Class B misdemeanor),最多可處180天監禁與2000元罰款。

這項HB 441法案由德州眾議員茲韋納(Erin Zwiener)和Drifwood提出,將持有一盎司或更少的大麻物,降低為C類輕罪,無須坐牢,也不允許警察逮捕持有不足一盎司的大麻者。

茲韋納在一次委員會聽證會上說,該案已與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辦公室合作,並稱讚兩黨在該案有了對話。眾議會在兩年前通過類似措施,但遭副州長帕特里克(Dat Patrick)反對。

目前德州一些檢察官和執法機構,已停止逮捕和起訴發現少量大麻的初犯者。德州大學與德州論壇報近期進行的民調發現,德州60%選民認為,無論任何目的,擁有少量大麻都是合法的。

HB 411法案是降低德州刑事處罰的法案之一。立法機關內還有十多項法案與此相關。

其中HB 99法案,取消因擁有大麻而被逮捕和吊銷駕駛執照的行為,但處以罰款。該法案作者,眾議員Steve Toth為一位知名保守派人士,他向眾議會刑事法學委員會表示,他不支持大麻非刑事化或合法化,但認為必須解決因大麻事件逮捕時出現的種族差異。

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於2020年一份報告,儘管全國範圍內使用率相似,但2018年擁有大麻而遭捕的非裔為白人的2.6倍。2018年和2019年間,儘管德州人口中有12%為非裔,但德州因持有大麻被捕的人中,約30%為非裔。

B類輕罪還處以其他懲罰,例如阻止某人獲得槍枝許可證五年,並自動吊銷駕照。若將指控降為C類輕罪,將消除會影響工作申請和經濟援助的犯罪紀錄。

自從立法機關上次會議,將大麻和其衍伸商品合法化以來,合法和非法大麻之間的界線更為困難,導致德州低級財產指控的適量下降。

2019年,德州公共安全局報告因藏有大麻被捕的4萬5000多人,較2018年6萬3000多人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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