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了!國務機要費金流首度曝光 陳水扁:因公支出大於收入無不法所得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纏訟15年多,今(4月7日)不甩保外就醫相關規定,大張旗鼓出面召開記者會,直接公開國務機要費金流,並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

陳水扁涉貪相關案件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目前僅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仍在高院更二審。不過陳水扁以健康因素聲請停止審判,高院2016年4月裁定停審至今,其餘被告繼續審理。高等法院4月1日進行更二審程序,陳水扁停審、扁妻吳淑珍請病假,僅扁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等人出庭。

陳水扁上午親自舉行國際記者會表示,本來他打算把很多做過的事情、走過的路帶到墳墓裡,但事與願違,他本不願意把這些事涉機密、影響國家重大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呈現,「之前有些法官不願意去了解,也不願意開秘密庭進一步調查證據,因為他們已經未審先判,有了結論。另願意調查的法官只能門關起來,媒體沒辦法採訪,所以很多代號因為事涉機密寫不清楚,沒辦法說明白。」

陳水扁表示,國務機要費案事隔16年,「很多人都忘掉了,包括阿扁本人也都忘掉了,但是情非得已,請原諒選擇在4月7日這一天召開國際記者會,重點不在阿扁說什麼,而是接下來大家都有文字稿和電子檔,如果有任何疑義,歡迎各位能夠來提問,讓阿扁有機會面對大家,攤在陽光底下的國務機要費案就是長這樣子。」

陳水扁說,他為了國務機要費案被關押、上銬、被判決無期徒刑外加36年有期徒刑,「也可以改判全部都無罪!天地差這麼多!代表這件案子充滿爭議性,這是鐵的事實。」

陳水扁接續指出,特偵組以貪污1億453萬6390元為由起訴,但是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強調自身沒有不法所得。

陳水扁在記者會中細數過去纏身的弊案,不斷詢問「阿扁有貪污嗎」、「生吃都不夠了還想晒乾」、「有拿到自己口袋嗎?」

陳水扁提供資料顯示,過去在總統任內,有21 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 3300萬2010元。細列如下,

  1. F案3549萬5300元(核銷付給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費用)。

  2. 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2000萬元。

  3. J案1000萬元(日本外交工作)。

  4. W案330萬(資助中國民運人士王丹相關經費)。

  5. D案330萬元(如上筆同為資助王丹等相關經費,分兩年支付,為美金9萬9703.95元及美金10萬元)。

  6. L案新台幣313萬500元(資助已逝的友台美國資深聯邦參議員美金10萬元)。

  7. 資助「台灣禮敬」活動250萬元。

  8. S案200萬元(前總統李登輝時期建立「明德專案」,為對美日重要外交工作支出)。

  9. 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之相關費用162萬4572元(扁任內有台美高層相關對話,相關費用有所不足,因而再以國務機要費支付)。

  10. M案172萬6900元(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重要政治幕僚所經營的政治公關公司,台灣方面多所請教而支付美金5萬元)。

  11. 資助台中清真寺之修建140萬元(因921大地震後無錢修繕而政府資助)。

  12. FJ案62萬6100元(斐濟外交費用,美金2萬元)。

  13. 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2099萬8638元(拍攝台灣文化宣導片,共4家公司)。

  14. 資助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1000萬元(發起人為前民進黨立委蔡同榮)。

  15. 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

  16. 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重要幕僚要離開政府,因感念過去辛勞而犒賞)。

  17. 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施明德女兒要手術沒錢,包了一個大紅包)。

  18. 資助21世紀憲改聯盟200萬元(召集人楊憲宏)。

  19. 饋贈病中的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

  20. 饋贈劉導結婚禮金10萬元(時任總統辦公室幹部)。

  21. 饋贈陳坤泰結婚禮金10萬元(時任總統辦公室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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