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玲姐姐討債 意外曝光超高身價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已經透過自己投資的工作室,走法律途徑,向一家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追討被積欠了近5年,400萬人民幣的通告費與36萬人民幣的違約金,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經被法院下達了限制消費令。但這則消息也讓網友驚訝,原來志玲姐姐一集節目的通告費竟高達200萬人民幣,折合台幣約888萬元,身價高得令人咋舌。

大陸多家媒體,根據企查查APP發現,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最近被新增了一則限制消費令,申請人是由林志玲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根據相關法律資料顯示,林志玲是在2017年7月,應元純公司邀請擔任了「極限挑戰」節目第三季的嘉賓,並參加了2期節目錄制,酬勞總計為400萬元人民幣,但錄完之後元純公司沒有依約支付通告費,所以才會被林志玲的關聯企業御葵工作室起訴,去年法院判決元純公司應給付御葵工作室400萬元欠款及36萬元違約金,這筆錢換算成台幣大約是1940萬多元。立案時間為今年1月,公布日期為7月11日,執行法院則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挑戰極限」是一個大型勵志綜藝户外真人秀節目,當時共有六名固定成員包括:黄渤、孫紅雷、黄磊、王迅、小豬羅志祥以及張藝興,然後每集都會邀請不同的嘉賓參加。林志玲就是其中之一。這次林志玲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也讓自己的高身價意外曝光,微博上網友議論紛紛,「兩期就400萬。扎心了,我這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錢」「怪不得大家都想成名啊,訂單一響,黄金萬兩」「若科學家工資能有這麼高,何愁人才外流」當然也有客觀型的網友評論「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怎麼關注點都在林志玲一天拿多少錢?難道因為人家是明星就可以拖欠工資?這跟覺得朋友有錢就可以借錢不還的是一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