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25局處找網紅花5000萬 柯文哲驚呼:要百萬找我就好

北市商業處今年舉辦商圈嘉年華,砸70萬找6位網紅行銷,但日前被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查出,有網紅的按讚數跟分享數竟掛0,痛批市府亂花錢,不如找市議員「呱吉」邱威傑宣傳。她今下午質詢時再指出,有25個局處都有找網紅行銷,數量將近100個、整體花費起碼5000萬元,台北市長柯文哲聽聞價碼,驚問「誰100萬?要100萬找我就好了」,王鴻薇回他「對,但市長不可以收錢」。

王鴻薇表示,現在大家都在找網紅,柯文哲選舉時也找網紅,她並以總統蔡英文、前高雄市長韓國瑜上「博恩夜夜秀」的價碼分別為13.1萬與31.5萬為例,表示找網紅來行銷的價格很混亂。她提及上次質詢商業處花70萬找6個網紅振興商圈,有的分享數掛0、有的僅1則留言,「那之後引發討論,大家問這真的是網紅嗎?我也不知道這網紅紅不紅,花這麼多錢值得嗎?」

王鴻薇說,今日再重提,是因為她廣發北市各局處問有沒有做網紅行銷?結果有25個局處都有在做,動用網紅數量近100個,「整體花費起碼5000萬,且大概3分之1局處無法告訴我價錢」。

王鴻薇重申,網紅標準不一,到底紅不紅沒人知道,「分享1則算紅嗎?分享100則算紅嗎?還是要1000則才算?」柯文哲聽聞做出招牌搔頭的動作。她接著表示,當時商業處對所有相關發文日期、按讚、分享數分析,發現平均1個讚要花888元,讓她質問花70萬有無效益可言。

王鴻薇指出,網紅價格混亂的很離譜,有些公益性不用錢,有的從3萬、4萬甚至貴到80萬、100多萬。柯文哲喃喃唸到,「誰100萬?要100萬找我就好了」,王鴻薇回說,「對找你可以,但市長不能收錢」。

王鴻薇要求市府建立網紅名人行銷SOP、KPI,不然公關公司標到後,就找自己家的「網紅」,人來隨便拍片、吃個東西、拍幾張照就交差。柯文哲回應,這觀傳局就可以建立,「這具體要求是合理,應該要訂KPI」。一旁的台北市副市長蔡炳坤允諾,設有整合行銷小組,在觀傳局提出、小組討論來定案,會讓各局處按照來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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