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筆記!第3劑也可請疫苗假 不得扣全勤獎金

因應Omicron新冠病毒變異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縮短第3劑疫苗施打間隔,不少勞工好奇接種第3劑疫苗是否可以比照第1、2劑請「疫苗接種假」?勞動部今(8)日表示,只要是接種COVID-19疫苗,或是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都可以請不強制給薪的「疫苗接種假」,不限劑次。

勞動部表示,只要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的勞工,雇主就應該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另外,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並未強制雇主應該給付薪資,只是提供勞工多一種請假選擇,勞工也可以視自身需求選擇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相關薪資給付則依各該假別之規定辦理。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果因為勞工請疫苗接種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規定處罰;強制勞工只能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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