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又抓到了!4批大陸進口辣椒粉檢出蘇丹紅 邊境採100%逐批查驗

記者蔡庭語/綜合報導

近期台灣爆發「蘇丹紅危機」!目前陸續累計有4批辣椒粉原料經抽驗檢出含有具潛在致癌性的工業染料「蘇丹色素3號」,食藥署今(26)日表示,對大陸辣椒粉在邊境採100%逐批查驗,必須抽驗合格以後才可以輸入。

<strong>近期台灣爆發「蘇丹紅危機」!(圖/翻攝自百度)</strong>
近期台灣爆發「蘇丹紅危機」!(圖/翻攝自百度)

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輸入大陸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辣椒粉,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食藥署持續追蹤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問題產品下架事宜,目前累計4批辣椒粉原料經抽驗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包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有效日期115.10.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有效日期115.10.29及116.01.07及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抽驗有效日期115. 10.12,流向「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下游業者,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督導查核下游業者下架相關製品,截至113年2月25日,共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19,386.6公斤。

食藥署已自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6月10日對大陸辣椒粉採100%逐批查驗,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大陸輸臺辣椒粉不合格之21家出口商及製造廠,自113年2月20日起暫停受理輸入查驗3個月。

<strong>食藥署已自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6月10日對大陸辣椒粉採100%逐批查驗。(圖/食藥署)</strong>
食藥署已自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6月10日對大陸辣椒粉採100%逐批查驗。(圖/食藥署)

食品業者應持續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務必確認原料之安全衛生,確保產品安全無虞。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附表3第1點規定,食品製造業者使用之原材料,應符合衛生安全規定,並有可追溯來源之相關資料或紀錄。違反上述規定者,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得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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