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口罩規定再鬆綁!僅4大場所必須戴 其餘醫事機構改「建議」戴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讓全世界戴上口罩,不過隨著疫情離開高原期,口罩禁令也越來越鬆綁。疾管署今(14)日宣布,再放寬口罩規定,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以外之醫療(事)機構則調整為「建議戴口罩場所」。

疾管署今日表示,考量近期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下降,經評估整體情趨勢、病毒變異株情形、機構篩檢陽性率及整體防疫量能,從8月15日起,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其餘醫療(事)機構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
(二)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另醫院之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佩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出入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及其他醫療機構(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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