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合宜宅弊案收賄2千萬 葉世文合併處14年

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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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在合宜住宅弊案中,收受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兩千萬匯款,法院判處兩個貪污罪,跟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林口合宜住宅收賄案,判刑七年定讞,葉世文也入監服刑,如今另外兩個案件,也再上個月判刑定讞。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三條罪合併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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