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慘了!聲請提審結果出爐 遭北院「裁定駁回」理由曝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柯文哲向法院聲請提審,稍早遭北院裁定駁回。(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柯文哲向法院聲請提審,稍早遭北院裁定駁回。(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昨(30日)一早檢廉兵分7路搜索柯文哲、彭振聲的住處及辦公室等地,並將人帶回廉政署偵訊。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但進入偵查庭沒多久,柯文哲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自想起身開門離開偵查庭,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稍早,庭訊約35分鐘的時間結束,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對於柯文哲聲請提審遭到駁回,台北地院表示,柯文哲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亦確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之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聲請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核與同法第228條第4項之規定相符,是本件所為之逮捕,應屬有據。認定柯文哲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原解交之機關即台北地檢署。

據了解,柯文哲被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時,在偵訊過程中,他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便想起身開門離開偵查庭,檢察官因此提出可以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遭到柯文哲拒絕。經審酌後,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對此,柯文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已收到柯文哲聲請提審,將由今(31日)的值班法官處理。經法官閱卷後,於今(31日)上午10時20分召開提審庭。經歷約35分鐘的開庭後,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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