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被聲押!小草包圍北檢沒用 京華城案貪污圖利罪嫌重大遭聲請羈押禁見
李奕緯╱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昨(30)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今(31)日凌晨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午提審駁回,下午6點許訊問結束遭聲押。
檢方對於是否聲押暫不予證實,因為檢察官尚在進行最後卷證整理,預計晚間8點半發布正式訊息。
柯文哲今日凌晨移送複訊,不滿檢廉偵訊12小時都在問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案,質疑車輪戰疲勞訊問,拒絕夜間訊問而企圖離去,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再聲請提審,台北地院上午10:20開庭至11:00,柯文哲在開庭最後親自發言,控訴檢察官:「昨天從早上7點半偵辦到凌晨2點,不符合人性,檢察官策略明顯是車輪戰,我對目前制度很不以為然!」
提審庭上,柯文哲委任律師指出,柯文哲昨天沒有被傳喚或拘提,表明拒絕夜間訊問後,柯文哲應可自由離去,但檢方「以車輪戰方式疲勞訊問」,連問12個小時都在問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案,直到最後才突然問一個京華城的問題,而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並無回答京華城問題,檢方卻以京華城案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罪名當庭逮捕,逮捕程序違法。
檢察官則反駁,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案本來與京華城案並非截然分開,檢方也不是只問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案,而是問到京華城案時,因為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才停下來,其實柯文哲非拘提到案,並無夜間訊問的問題,而檢方考量柯文哲有一定年紀、需服用藥物,也特地表示可以讓柯文哲先休息再繼續訊問,但柯文哲也拒絕。
檢察官強調,如果柯文哲當時自由離去,由於其已經在應訊時知悉檢廉所掌握的事證,很有可能在外與證人、共犯串供。檢察官指出,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時「已陳明柯文哲涉嫌重大的證據,而且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因此當庭逮捕柯文哲合法。
法官中午12:30裁定提審駁回,理由指出:「聲請人固以:依卷附筆錄,可知聲請人並未經檢察官訊問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故檢察官並無由因其訊問所得之內容認定聲請人就京華城案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而不符合『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101條第1項各款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之規定等語。然:本案聲請人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亦確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之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聲請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核與同法第228條第4項之規定相符,是本件所為之逮捕,應屬有據。本件聲請人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原解交之機關即台北地檢署。」
柯文哲提審遭駁回後繼續接受複訊程序,檢察官下午3時50分再開偵查庭。民眾黨籍黨公職人員以及直播主「館長」下午陸續來到北檢,加入上午就集結的「小草」群眾,抗議「綠色恐怖、司法不公」。
館長致詞時指控,賴清德上任百天剷除異己,有證據多少錢就拿出來,跟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一樣,司法怎麼會這樣子,都對民進黨輕輕放下,特定辦案,現在偵訊12小時逮捕柯文哲,請檢察官拿出柯文哲收錢的證據,不然不能服眾,現在幾個小時問不出一個屁,政治獻金、京華城案瞎XX亂拼什麼東西,用媒體打壓柯文哲,每天這些名嘴好像檢察官、法官,比誰都懂案情,然後事情就真的就發生了,現在是想先用媒體洗掉柯文哲的聲量,再用檢察官亂七八糟的辦案方式,我覺得你們不是在辦案,而是在摧毀一個政黨,要把民眾黨滅掉,政治很殘酷每天鬥爭,你現在覺得民眾黨不死你睡不著是不是民進黨?
館長說,我今天只要聽到柯文哲家裡搜出多少錢,我沒話講跟大家道歉,我也心碎,我們走了,這些警察朋友很辛苦,但是沒辦法,我們的高官要這樣幹,下面就陪他們幹,我個人的意見,我認識非常多政治人物,我也曾經支持非常多政治人物,我今天為什麼來到這裡,因為柯文哲真的是我看過政治人物裡面最笨的一個,雖然他IQ很高,我跟他認識這麼多年,如果他真的是會收錢賺錢的,他早就跟我提了啦,雖然政論節目對他有諸多的誤解,天天在寫故事、說故事,還是希望大家能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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