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蕾神大怒!列「8大點」再度回擊王力宏:我有報警

記者黃心瑀/綜合報導

李靚蕾昨(11)日晚上11點多時,再度發文指控王力宏的作為,再遭到王力宏發文回嗆之後,她今(12)早又再度提出7大點發文,更稱自己「已有報警」。

繼昨晚發文之後,李靚蕾一早再度寫下7點進行反擊: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雇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甚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哪一位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拔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會比你現在的行徑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之下,但那麼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及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圖/李靚蕾微博)
(圖/李靚蕾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