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誤導消費者有療效 7/1起化妝品管理不再分一般或特定用途

衛福部表示,為避免「誤導」消費者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從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以單一類別進行化妝品管理,不再區分一般化妝品及特定用途化妝品。(圖/報系資料照)
衛福部表示,為避免「誤導」消費者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從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以單一類別進行化妝品管理,不再區分一般化妝品及特定用途化妝品。(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分「一般化粧品、特定用途化粧品」兩類,防曬品、染燙髮劑等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上市前須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不過,為了避免「誤導」消費者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而且考量國際間無類似做法,從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以單一類別進行化妝品管理。

夏天來了,許多民眾都會使用防曬產品,購買前也會看一下產品說明或廣告,過去,防曬產品與染燙髮劑屬於特定用途化妝品,必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有業者打出「通過衛福部查驗」,導致消費者誤認得到衛福部的「品質保證」,衛福部因此宣佈,將比照國外作法,從7月起將化妝品列為單一類別管理,不再區分「一般」及「特定用途」。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除化妝品管理不再分類,採「單一管理」外,也將配合衛福部公告時程,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贈送等,否則依法最高可裁處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有16項資料,包括產品登錄證明、全成分及含量、製造方法和流程、不良反應資料、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等,至於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簽署人員須具備相關學歷,並完成54小時訓練課程,以及每年回訓8小時。

食藥署指出,今年7月1日起,所有化粧品只要沒有完成登錄,就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等用途,經查獲未依規定登錄,即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1萬到100萬元罰鍰,且可以連續罰,盼業者業者完善自主管理,未來化妝品上市前,須先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登錄,消費者也能使用該平台查詢產品相關資訊。

食藥署將分三階段請業者建立「產品資訊檔案」,7月1日先要求原本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先行登陸,明年7月起針對嬰兒用、唇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後年7月起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外,其他所有化粧品都要完成建制。未來,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化妝品或產生使用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專線02-2521-5027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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