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假釋犯殺害女移工 性侵證據不足僅以殺人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資料照)

今年7月31日,桃園警方獲報,指新屋區後湖溪出海口防風林裡,有一具女屍,警方輾轉查出死者是越南籍吳姓女移工(29歲),其同事王男涉有重嫌,日前將王逮捕到案。由於王有性侵前科,目前假釋中,加上吳女屍體被發現時,衣衫不整,因此警方懷疑她生前遭性侵,但這部分並無積極證據,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而殺人部分事證明確,王嫌也坦承犯案,昨天檢方以殺人罪起訴。

警方是在今年7月31日接獲報案,但由於女屍衣袋裡沒有任何證件,足以透露其身份訊息,幸好她身上的刺青比較特殊,警方根據此特徵,查出死者是29歲的吳姓越南籍逃逸女移工。

警方查出,吳女離開原雇主之後,經常在新北市八里區一帶活動,因此調閱棄屍地點到八里的沿途道路;以及移工較常聚集點附近的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在案發前、7月23日中午,吳女在八里搭上一名王姓男子轎車;經查,吳女逃逸前,曾與王男在同一家工廠上班,加上王男曾犯下性侵案,目前假釋中,因此懷疑他性侵後殺人棄屍。

8月2日下午,警方前往新北市八里區王男工作的洗衣廠抓人,他當時一臉錯愕,被帶回警局後,起初堅稱不認識吳女,但警方拿出吳女上他車的監視器畫面,王男見無法狡賴,才坦承殺人,但堅稱未性侵死者。

王男供稱,當天他與死者相約到新屋區永安漁港附近散步談心,吳女卻數度拿他性侵的往事譏諷他,兩人為此齟齬,進而爆發衝突,王男一時失去理智,拿石塊猛烈敲擊對方頭部,並丟下血流如注的吳女,自己駕車逃逸。

警方原本以性侵、殺人等罪嫌移送,但除了「屍體衣衫不整」,沒有更多積極證據顯示王男犯案,因此警方僅以殺人罪將他提起公訴,性侵部分另案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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