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的教訓

恆大的故事,不可思議的超展開。我們看到資本的貪婪、野蠻、傲慢,與吃人不吐骨頭。看到資本+自由市場的荒謬盛宴。

絕大部分的業務是地產,絕大部分業務在大陸的恆大,竟然不是中國公司,而是在境外註冊的公司。以子公司在香港上市。然後以香港子公司,在大陸從事房地產開發。

恆大負債2.4兆(人民幣,下同),資產大概是1兆多,所以目前是資不抵債。最大跟最多的受害者都在大陸。未完工的樓盤,就有大量的購屋者、積欠上下游廠商貨款、員工的薪資等等,大部分債務在國內。

但是,卻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以確保它在美國的資產不受追索。當然,這在資本世界,也算「正常」操作。不過,我們就知道,公權力要監管資本,挑戰性何等強。資本家有「鈔能力」,可以擁有大量的工具跟「武器」,為自身利益搏鬥。

透過香港證交所的文件,我們才知道,許太太已經離婚,成為關聯第三方。資本家的資本遊戲啊,我們常常只能後知後覺。比如某集團暴雷,但卻以鉅額款項,捐助家族海外基金會。

沒有交屋卻要繳房貸?恆大大概有7200億還沒有完工交屋的樓盤。而這些樓盤,只要是已經賣掉的,除非恆大完工交屋,否則消費者不但是付了頭期款,卻拿不到房子。而且,還要繼續繳20年甚至30年的貸款。

這根本是一種讓建商、銀行跟相關環節,徹底把風險轉嫁給購屋者。而且,變相鼓勵監督者跟銀行,不去檢查建商體質。

台灣也有預售房屋制度。預繳金額,叫做訂金+工程款,一般是總價的2成到3成。而且是按照施工比例繳費。因為以前會有小型建商倒掉跑路,坑害消費者,所以,後來對於預售屋的資金管理,就比較嚴格。消費者預繳的錢,是在銀行監管之下。銀行按照房子的工程進度,撥款給建商,不能提前把錢給建商。

直到房屋完工,交屋了。房屋真正過戶給消費者,才同步設定抵押給銀行。消費者拿到可以入住的房子,房子也過戶給消費者了,才會開始背房貸。沒有房子,不會有房貸。

預售制度,是一種對建商太有利的制度。但是,那需要很嚴密的監管。如果很難確實管理,那就應該停止房屋預售制度。

恆大的故事,讓我們省思,社會勞動的價值被誰拿走了?價值的分配應該重新思考?境外公司在大陸經商,權利與責任不對等,企業主可以逃避各種監管,逃避責任,還可以把天文數字的資金,以各種名目潤到海外。

恆大、碧桂園的暴雷,顯示大陸的房地產跟金融到了必須改變的關鍵節點。過去的模式,非改不可。改革之後,中國的發展會更健康更長久。(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