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終極審判再延後 有望翻轉清盤命運?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房地產巨頭恆大集團原定於週一(12月5日)在香港法院提交最新的重組計劃,早前法官曾警告,恆大若無法在此次提出具體重組方案,法院將頒布「清盤令」。不過恆大方面向法院提出延後,清盤債權人也表示不反對,因此法院也宣布延期至明年1月29日進行。

恆大集團律師今日向法院表示,由於沒有債權人「積極尋求」清盤,請求延期聆訊。債權人方律師也回應「不會提出反對」延期,因此法院批准恆大再度延後的要求。

法新社報導指,恆大債權人「盛佳環球有限公司」去年曾在香港向高等法院提出對中國恆大集團的清盤申請,不過法院隨後一再延後聽證會,也被視為希望讓恆大能在此期間落實重組計畫,與債權人在此前達成交易。

據報,主審此案的法官陳靜芬曾在10月時表示,恆大將在12月4日之前獲得「最後一次機會」,以制定具體的重組計劃,否則她將任命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KPMG)的獨立清盤人。

今年3月,恆大曾向債權人提供了一項選擇,將其債務轉換為該公司發行的新票據,以及恆大物業服務集團和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兩家子公司的股權。但在9月,各方談判陷入僵局,而前董事長許家印又因涉嫌「犯罪」,而被中國當局「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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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恆大11月曾提出新版債務重組方案,將境外債權人持有的部分債務轉換為恆大務業和恆大能源汽車各30%的股權方案,並且計畫在把部分債務轉換成恆大17.8%的股權,另藉由境外資產償還集團債務,但最終仍無法化解危機。

此前恆大面臨「最終審判」前夕,會計研究公司GMT Research發布報告直指恆大集團連續多年「誇大營利」,而且根本沒有任何利潤,早已資不抵債。

恆大今日則回應反駁:「報告並無實際依據。本公司會稍後對該 報告的內容作進一步澄清。」

中國大陸未必能執行

曾被視為中國房產巨頭的恆大集團在2021年爆發債務違約,負債超過3000億美元,被視為中國房市數年來的潛在危機浮出水面的象徵,引發了各界對中國經濟放緩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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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分析,由於香港擁有與中國大陸不同的普通法法律體系,並受到一些離岸債權人的青睞,因此會為尋求破產的中國建築商清算的場所,但目前尚不清楚香港法院發出的清盤令,是否可以、或會在中國大陸執行。

恆大:債權人不支持破產

路透社2日報導,恆大週五(12月1日)晚間曾發表聲明,敦促恆大在岸旗艦子公司恆大地產繼續運營,以確保房屋竣工和交付。

這份聲明稱:「恆大的任何利益相關者,無論是客戶、供應商、債權人還是(中國)政府,都不會因迫使恆大進入多年的、破壞價值的破產程序而受益。」

「這樣的破產程序,只會損害確保項目及時完成、房屋及時交付,以及確保恆大持續經營的長期可持續性的共同目標。」

不過恆大集團和債權人集團的顧問,都沒有立即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香港《南華早報》引述顧問公司凱易律師事務所和投資銀行美馳(Moelis)的說法稱,債權人將「繼續與恆大及其管理層合作,支持他們的努力」,強調恆大破產「沒有任何好處」

路透社週四(11月30日)的報道則稱,恆大提出將部分離岸債務,轉換為該公司和兩家香港上市子公司的股權,並以離岸支持的不可交易「證書」償還其餘部分資產。

對此,一位知情人士週五向路透社表示,債權人團體的回應是要求獲得恆大及其兩家香港子公司的控股權。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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