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勒斃母女 最高法院死刑定讞

恐怖情人勒斃母女 最高法院死刑定讞

4年前,恐怖情人黃麟凱,懷疑女友兵變,闖入王家以童軍先後繩勒斃母女兩人,一、二審法官都認為他惡行重大,判處死刑,今天最高法院也以沒有違反兩公約,判決死刑定讞,被害家屬王爸爸情緒激動說,等了這麼久,終於討回公道,但一生最愛的妻女,已經回不來了。

等了4年,王爸爸的眼淚早就流乾,提著太太、女兒的照片、資料跑遍法院,如今終於討回公道,最高法院宣判,狠心勒斃妻女的恐怖情人黃麟凱,上訴駁回,死刑定讞。

聲音來源:最高法院刑事庭發言人花滿堂:「我們判決認為,他已經符合兩公約裡面,情節最重大之罪,所以依法可以判處死刑。」

被害人家屬王先生:「還我公道,我老婆女兒回不來啦,怎麼還公道,我這一生最愛我老婆、女兒,速戰速決趕快抓去槍斃。」

102年10月1日,服役中的黃麟凱,懷疑女友兵變,女友又頻頻向他追討10幾萬欠款,黃麟凱心生不滿,趁放假時以童軍繩先後勒斃女友和女友母親,最後還躲在王家頂樓,一、二審都以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判決死刑。

被害人家屬王先生:「要出門的時候,開門跟他們說,我要替她們報仇,替我老婆女兒報仇,我會做一個法會,跟他們說那個垃圾判死刑了,三審定讞了。」

王爸爸審判前也向妻女上香,如今果然得償所願,4年來工作停擺、吃安眠藥才能入眠,王家人今夜,終於能安心入睡。(民視新聞林嘉玫、胡希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