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強押女友上車「脫褲掐脖硬上」 下場慘了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女子遭恐怖情人強押上車性侵得逞,導致女子身心受創求償。(示意圖/PIXABAY)
女子遭恐怖情人強押上車性侵得逞,導致女子身心受創求償。(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不但多次恐嚇前女友、到公司堵人,還誹謗前女友與公公有一腿,趁她不備時在車上對她掐脖硬上,女子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法院認為,蔡重創女子身心,判他應給付女子1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與蔡男交往,兩人分手後仍受到蔡男不斷糾纏。蔡男不甘心不斷的傳訊息恐嚇「要殺你全家」、「同歸於盡」,蔡男報復的行徑越來越誇張,甚至還開車到她公司堵人。女子被半強迫上車後,被蔡男載到沙鹿偏僻處,兩人一言不合爭執,蔡男竟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想要硬上,女子一度掙脫吊車後又被拉回。男子強硬脫去她的衣褲性侵得逞,女子脫困後立刻向警方報案提告。

女子對恐怖前男友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但蔡男卻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不過從男子的恐嚇簡訊及當天女子脫困後驚恐向同事哭訴,加上脖子跟手臂都有被強抓的瘀青痕跡,法院並不採信蔡男說法。

法院審酌,蔡對女子恐嚇、性侵,造成她身心受到重創,罹患疾病,認定恐嚇13次部分精神撫慰金以30萬元適當,性侵部分90萬元適當,一共判蔡應給付女子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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