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國賠訴訟 一審恩恩爸敗訴 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

新北市COVID-19染疫過世孩童「恩恩」國賠訴訟案,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今天判決「恩恩」的父親敗訴,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全案可上訴。「恩恩爸」林先生表示,敗訴沒有損失,最大的損失是孩子已經走了,將堅持追求真相的決心,收到判決書詳細閱讀後會提上訴。

「恩恩」國賠訴訟案,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21日判決「恩恩」的父親(圖)敗訴,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資料照)
「恩恩」國賠訴訟案,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21日判決「恩恩」的父親(圖)敗訴,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資料照)

全案起於,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去年4月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過世,家屬質疑遭延誤送醫。「恩恩」的父親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申請國家賠償未果,去年11月在委任律師陳又新等人陪同下,提出新台幣1元的國家賠償訴訟。

恩恩的父親林先生接受聯訪時表示,對於國賠案判決敗訴不意外,尤其,新北「疑似餵藥案」發生許多兒童有疑似戒斷症,卻仍不起訴處分。

林先生說,「恩恩」救護過程延遲81分鐘,去年至今網路上也在洗風向,說是父母的責任;疑似餵藥案也說是父母的責任,故對於法院的判決,雖心裡有準備,但不置可否。

林先生說,法院雖判決他敗訴,但他沒有任何損失,最大的損失是「恩恩」都已離開了,今天只是沒有拿到要求國家賠償的新台幣1元而已,不管勝訴或敗訴,就算贏了1元,「恩恩」還是已經離開了。

林先生說,法院訴訟只是一個手段,對於做錯事的人,被抹滅的真相要公諸於世。判決結果無損於他要揭露真相的心情與決心,仍會堅持達成此目標。

林先生說,義務律師很辛苦整理之前閱卷地檢署的資料,及監察院之前的調查資料,但這些無法說服新北地院一審法官,會努力整理資料,將靜待兩星期內,於收到判決理由,詳閱後提上訴給二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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