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交往3年沒1張合照!她自卑:身障是不是沒資格要求

生活中心/文俐心報導

女網友認為自己是不是沒有資格被愛。(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網友認為自己是不是沒有資格被愛。(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愛情中,每個人都擁有同等被愛的權利;日前一名女網友上發文傾訴自己與男友交往的點滴,自卑提問是否因為自己條件不夠好所以不值得被愛,一眾網友看完,紛紛留言要女網友不要看輕自己。

原PO於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她說自己與男友交往3年,卻從未一起出遊、合照,她自卑提到「我在想是不是因為我殘障,所以他才不敢跟我出去」,她也摸不清男友到底愛不愛她。

原PO指出自己在庇護工廠上班、月薪只有1萬4,加上自己又是身障,老是有種「人家要我就不錯了」的想法,認為自己與正常女孩相差太多,即便想要和男友要求過生日也不敢開口。

後來原PO家人替原PO辦桌過生日,男友也有參加,沒想到結束後男友卻覺得原PO家很浪費「過個生日就要辦桌」,原PO覺得委屈生氣卻又不敢表達。

母親節時原PO自掏腰包花了4千元請家人與男友吃飯,但飯局後男友又向原PO表示「你都那麼窮了,還學人家吃辦桌」,甚至和原PO說不是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根本不該花,原PO低落發文,說是不是自己也該找一個同樣狀況的男友,會比較容易理解和相處。

女網友自卑發文。(圖/翻攝自匿名公社臉書)
女網友自卑發文。(圖/翻攝自匿名公社臉書)

貼文下,許多網友對原PO表示她不應該為了身障而看輕自己,「妳有選擇幸福的權利,即便有著缺陷,妳仍然可以追求妳自己要的幸福,而非將就過著誤以為的幸福,缺陷並不是妳的問題,而是跟妳在一起卻不願意尊重妳的人有問題」、「你的身障不是你在愛情路上得要委曲求全的理由」、「覺得他對自己不好,任何人都可以選擇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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