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緊急!通緝犯翻進隔壁 警:檢下令逮

警方翻陽台到鄰居家抓通緝犯,卻引發屋主不滿。對此,萬華分局也解釋,當天其實是已經發現,要抓的通緝犯躲在鄰居陽台,已經開始在滅證,也擔心鄰居家裡有人會有危險,情況緊急,才會也翻過陽台逮人。事後,多次試圖聯繫屋主,希望討論家具賠償事宜,但對方都沒有回應。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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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陽台被大批刑警逮個正著,這名男子光著腳當場被上銬。

警方vs.通緝犯:「起來啦,不要躲了啦,你們怎麼會知道,我告訴你起來,趕快給我出來。」

嫌犯身上這一點一點紅紅的,其實只是辣椒水,而不是住戶誤以為的血,沒有人毆打他。

警方vs.通緝犯:「走這裡,不要擦,不要擦用水洗。」

問題是這個陽台是鄰居家,警方是跟著嫌犯一起翻過來,為了離開也只好通過室內從大門走,怎知引發屋主不滿。

其實這棟大樓在四樓的地方,剛好是一個平台,各戶的陽台之間,其實稍微是有相連的,因此這名通緝犯他才有辦法,從陽台跨出來到隔壁戶進行躲藏。

這處社區位於新北市板橋江翠重劃區,4樓陽台外出來要爬到隔壁戶確實不難,怎知旁邊住的竟然是通緝犯,其實警方要抓的29歲陳姓男子,是一名詐欺通緝犯,當天持拘票上門,嫌犯有所察覺甚至已經開始在滅證,當下有立刻通報檢察官,檢方下令先抓再說,才會和嫌犯一起翻牆到隔壁戶陽台,噴辣椒水將人逮捕。

萬華分局偵查隊長詹木順:「立即請示檢察官說,有這個情況是否可以進行搜索,檢察官同意之後同仁才翻越圍牆,到陳情人的家裡面去逮捕。」

其實事後警方多次透過派出所,甚至大樓物業公司,試圖和受影響的隔壁屋主連絡,但遲遲無法聯繫上、並非不聞不問,等待和屋主清點毀損物品之後,也願意協調賠償部分,畢竟這回警方也是情況緊急不得已,別讓通緝犯跑掉確實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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