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亂收電費有法可管 政院消保會審議通過7月中旬上路

「租屋電費」相關修正草案行政院消保會審議通過,預計7月中旬上路。(圖:張柏仲攝)
「租屋電費」相關修正草案行政院消保會審議通過,預計7月中旬上路。(圖:張柏仲攝)

為促進「租屋電費」計算收取合理公平,電費資訊更透明化,內政部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租屋電費」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已經在5月16日報請行政院核定,今(28)日由行政院消保會審議通過,內政部將等接獲政院核定函後,儘速辦理公告作業,預計7月中旬正式上路。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正「租屋電費」新制的重點,在於房東計收電費標準,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而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也增訂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房客也得直接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