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誆給「豐胸藥」誘騙少女發生性關係 過程全拍下!二審判刑8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50歲男上網宣稱可提供「豐胸藥」,誘使國中少女和他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50歲男上網宣稱可提供「豐胸藥」,誘使國中少女和他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陳姓男子宣稱擁有一帖藥價上萬的豐胸補藥,並以此誘騙一國中少女和他發生性關係,且為取信少女,還1人分飾2角。不僅如此,陳男並被控透過網路,誘騙另一少女拍下私密影片,供陳男觀賞。一審陳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雖撤銷原判決,仍判處陳男8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年約50歲的陳男於2020年間,以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一國中少女。陳男向少女宣稱擁有一豐胸補藥,該帖藥要價1萬餘元,同意與之發生性關係就可提供。為取信少女,陳男又以另一帳號,宣稱是妹妹,強力向少女推薦自己也有服用且相當有效。

少女心動被說服,因此與陳男發生性關係共3次,第一次免費獲得豐胸藥,其餘2次補上差價共1萬元。但少女沒想到,3次性愛過程通通被陳男偷拍。不僅如此,陳男另被控在網路上誘騙另名國中少女拍下私密影片供其觀賞。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判處陳男8年有期徒刑。陳男上訴,於二審審理期間否認犯罪,表示僅是單純的性交易,且拍攝對象並非國中少女。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犯罪事證明確、飾詞狡辯,仍判處陳男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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