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工傷律師高術仁中文網提供法律常識與細節

人們談起車禍工傷意外官司時,往往都會有很多的誤解與誤區,大紐約地區專業工傷律師之一的高術仁律師國際事務所(Steven Gershowitz Attorney at Law),特別探討車禍律師賠償案中的誤解。

高術仁律師說,紐約的律師針對車禍受傷者常有的誤解,可歸納以下幾點:1. 需要保險公司同意才可看醫生。2.請律師就是要打官司。3. 法律一定合情、合理的(只要對方拿罰單,我就一定贏)。4.肌肉扭傷(軟組織傷)不是傷。5.同樣的車禍、同樣的傷、同樣的損失,就應當拿回同樣的賠償 。6.我身體沒受傷,只要精神賠償。7.自己的保險公司會幫自己爭取權益。8. 保險公司就是被告。9. 汽車保險中的醫療險,與健康保險是重複、不必要。10.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之口頭承諾是有效的。11.對方的保險公司會主動聯繫自己。

高律師摘要幾項澄清與解釋。

誤解一:需要保險公司同意才可看醫生?事實上,車禍受傷者有權利隨時看醫生,可自己選擇醫生。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沒權利限制你何時看醫生或看哪一位醫生。

誤解二:請律師就是要打官司?

事實上:大部分車禍案件都是以和解結束。幾乎所有律師、保險公司都儘量避免打官司,因為打官司要花錢。打官司不能保證能獲得更多賠償。因為一旦上了法庭,決定賠償金額的是坐在陪審席上的六位美國公民,而這六位美國公民中只要有一位不同意你對賠償的想法,就會對案件不利。

猶太裔的高術仁律師是華人女婿,律師樓有專門的中文網站gaolawyers.com,內有各種工商意外案件做分析與評估,相當實用。該律師樓位於曼哈頓中心麥迪森廣場附近,免費中文電話:646-632-7060;地址:14 Penn Plaza,1718,New York,NY 10122;微信:gao646632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