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成員被控涉違國安法 不起訴確定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愛國同心會蕭姓、李姓成員與抗日協會鄭姓理事長被控涉嫌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北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檢察官再議,今天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蕭等3人不起訴確定。

中華愛國同心會被控接受「台辦」等滲透來源金援,在台發起反制罷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活動,涉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嫌。北檢日前以主席周慶峻身亡為由不起訴,另通緝周妻林明美、秘書長張秀葉。

此外,周慶峻另被控吸收蕭姓、李姓、鄭姓成員,以暴力手段嚇阻來台拜訪的香港民運領袖黃之鋒、何韻詩,另從事多項抗議活動,涉違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

北檢認為,蕭姓、李姓成員分別只是掛名的執行長、副會長,鄭姓成員則是抗日協會理事長,與愛國同心會為夥伴關係,3人行為頂多是加入或參加組織,並非為大陸地區發起、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罪嫌不足不起訴。(編輯:張銘坤)11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