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液遭竄改效期 桃園聯合藥局藥商全面下架

因應衛福部食藥署及新北市衛生局查獲新北市汐止區天良生物科技涉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藥品批號及效期標籤產品,桃園市衛生局25日表示他們立即啟動問題藥品下架回收,目前已依販售流向全數查核轄內藥局33家、藥商5家,總計下架5852瓶。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他們收到消息後立即請桃園市藥師(生)公會及桃園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通知所屬會員之藥局及藥商應將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全面下架,停止供應,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衛生局指出,「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為指示藥,應透過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後使用,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藥品均應符合藥事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督導並持續稽查,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之用藥安全。

衛生局亦提醒民眾,若家中有「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請立即停止使用,身體倘有不適請儘速找專科醫師診治;民眾如有用藥安全疑慮,可就近洽詢社區藥局藥事人員、專業醫療人員或洽詢「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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