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遇冤家!遭逼車200米 亮槍恐嚇

日前台北市一名男子開車行經文山區木新路時,遭到逼車攔下,對方走到駕駛座旁叫囂,附近民眾嚇壞報警,警方到場後雙方說不需要幫忙就離開,沒想到隔天被害人又到派出所報案,說當時被亮槍恐嚇,員警鎖定對象到住家逮人,果然搜到一把辣椒槍。

圖/TVBS
圖/TVBS

銀色轎車駕駛停在路邊,走到車子後面打開後車廂馬上往後走,直接到灰色休旅車駕駛座旁叫囂,沒幾秒鐘又走回去關後車廂,再度回駕駛座嗆聲,來來回回了好幾次,附近民眾聽見吵鬧聲,趕緊報案。

記者蘇珮語:「當時雙方就在附近巷口遇到,嫌犯一路把人逼車逼到了這裡,接著對方停下來之後,他就打開後車廂拿出棍棒及槍械恐嚇。」

一開始還以為是行車糾紛,後來一問,雙方原本就認識,為了女朋友而起衝突,當天在巷口遇上36歲的高姓嫌犯,沿路逼車兩百公尺,把駕駛攔下來叫囂,警方獲報到場後,兩人說是個人糾紛不用警察幫忙,沒想到隔天45歲的張姓被害人自己跑到派出所報案,說其實前一天被亮槍恐嚇,員警掌握對象後聲請拘票到住家逮人。

警方vs.嫌犯:「你車停在哪?(那邊)」

灰色POLO衫男子坐在沙發上,被大批警力包圍,他看到警察上門嚇壞了,趕緊乖乖配合,也承認當天有亮槍,而槍枝就藏在後車廂裡。

警方vs.嫌犯:「這枝是不是?(對啊)這枝是什麼?(辣椒槍啊)」

打開後車廂裡面放滿雜物,而一把黑色的槍就藏在雜物堆裡,經過警方確認的確就是辣椒槍,嫌犯供稱是在網路買的要拿來防身,沒想到這回在路上看到被害人就拿來嗆聲恐嚇,最後被依恐嚇罪送辦,為了感情糾紛現在不只辣椒槍被沒收,後續還得負上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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