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生前3道遺詔 這條竟讓後人唾罵

記者陳宜加/綜合報導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一共傳了12位皇帝,不過從皇太極改國號為清算起,它存在的時間也只有276年。而在兩百多年的時間中,其實有近半個世紀都由一個女人掌控著,這個女人便是慈禧。說來她臨終前曾下達過三道遺囑,其中一條與她自己近半個世紀的掌權還有著莫大的關係,後人聽罷卻是唾駡不止。

慈禧臨終前曾下達過三道遺囑,其中一條與她自己近半個世紀的掌權還有著莫大的關係。(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慈禧臨終前曾下達過三道遺囑,其中一條與她自己近半個世紀的掌權還有著莫大的關係。(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慈禧生於1835年11月29日,她是葉赫那拉家族的人,17歲那年通過選秀進入紫禁城。初始的封號只是蘭貴人,相信那個時候的少女,應該還沒想到自己將來的人生。她唯一知道的是,這裡將是她一生的歸宿,而她所想的是如何得寵。蘭貴人無疑是做到了,兩年封嬪,四年後生下咸豐皇帝的長子載淳,母憑子貴成為懿妃。

讓她得以接觸到權力核心的主要有三個原因,一個咸豐體弱多病,無法兼顧朝政。一個是慈禧得寵,而另一個便是,生於官宦家庭的她工於書法。於是咸豐皇帝為讓自己省些心,時常口授讓其代筆批閱文章,同時又允許她發表自己的意見。顯然是她有能力,咸豐才會允許其參政,而同時也令她日積月累的掌握了權術的要訣。

顧命大臣與太后和平相處,是有利國家發展的,可體驗過權力美妙的慈禧是不會容忍顧命大臣分權的。於是辛酉政變發生,後來同治病逝,慈禧又挑中侄子兼外甥的載湉為帝,年號光緒。相較同治,光緒更為可憐,因為這時慈禧的野心已經無人能壓制了。顧命大臣被打倒,慈安身亡,光緒還存在不過是因為慈禧需要一個表面架子。

握著大清幾十年的大權,慈禧的執政也不單只有負面,其中也包含著些正面。比如說重用漢臣、興辦女學,廢除科舉,還曾下令禁止纏足。只是相對於這些,其負面更多,手段殘忍自不必說。有人曾統計過,慈禧執政期間,清廷送出去了7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11.95億兩白銀。

慈禧臨終前曾下達過三道遺囑,其中一條與她自己近半個世紀的掌權還有著莫大的關係。(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慈禧臨終前曾下達過三道遺囑,其中一條與她自己近半個世紀的掌權還有著莫大的關係。(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這白銀不包括她奢侈生活所耗,她的生活奢侈相信讀過近代史的都有所耳聞,還曾為享受動用了海軍軍費。大抵慈禧也知道,自己這些年所做作為不妥,所以留下的遺詔也頗令人玩味。慈禧留下了三道遺詔,第一立溥儀為皇帝,醇親王載灃為攝政王,遇有大事必須請皇太后旨。第二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第三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鑒!三條可謂是無恥至極,首先第一條,前兩點沒問題。有問題是請皇太后旨,這皇太后便是隆裕,也就是她的侄女。這侄女也是她強塞給光緒的,臨了來這麼一道遺詔,想來是希望大權還在自己家族手中。而第二條更諷刺,前腳要求請太后旨,後腳便說女人不得干政,可不是前後矛盾。

而且說女人不可干政,她自己都干政幾十年了,當初也沒見她把實權還給同治、光緒。第三條其實是廢話,當年太監禍害明朝,清朝入關的時候便對太監管控得很嚴格。兩百多年中,從來沒有發現太監亂政一事,太監的權利也並不大。唯一例外的是到了咸豐這裡,妃嬪倒是干政了,也難怪說後人對慈禧唾駡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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