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淪小金庫 民團籲監督菸捐用途

國健署擬修正菸捐分配方式,民間團體認為,現行菸捐加菸稅共51.8元僅占菸價的一半,無法以價制量防制菸害。《菸害防制法》修法後,當前重點應是提高菸稅並讓稅收進入國庫,由國家編列預算支應需要的業務,而不是動腦筋在菸捐上。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認為,此次政府修正菸捐分配方式,卻欠缺全盤考量,政府不應是菸捐收多少,就用多少錢:「不該認為某業務需要經費,就來預告調整菸捐的適用範圍。」

林清麗表示,台灣氣候潮濕,菸草品質不佳,政府過去為保障菸農,2002年開徵菸捐後,政府開始拿錢幫菸農轉職,至今已有9成以上菸農轉職成功。但國健署此次修正辦法卻仍要求將菸捐定額先分配給菸農,已不合時宜。

且目前菸捐稅合計僅不到一半菸價,與WHO倡議的75%仍有距離,無法幫老菸槍戒菸、也無法預防年輕人開始吸菸,或減少菸品整體消費量。

「以價制量才是最有效的防制菸害!」林清麗認為,菸捐實施多年以來,都看不到有效的評估,也沒人監督運用的成果,政府不應該動腦筋在菸捐上,更不應該有業務需要經費,就修法加進去。

林清麗說,《菸害防制法》修法後,新的重點應是重新檢討20年來的菸捐補助,並調高菸稅,讓稅收進入國庫,由國庫來支應必要的業務。如此一來,公部門最起碼要編寫成果報告,也不會出現「菸捐多就多花錢、菸捐少就少花錢」的窘境。(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