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憲法法庭可以? 王鴻薇:屆退大法官竟做出踐踏台灣民主的重大釋憲案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在10月25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包括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六大部分,幾乎都做出違憲判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痛斥大法官閹割人民追求真相的權利,一昧護航包庇執政黨,現在的司法院已經成了總統府的司法處,國民黨團絕對不能夠接受大法官的釋憲判決。
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法庭昨日做出國會改革釋憲案判決,讓台灣民主大倒退,弱化立法院,閹割廣大民意。昨天原本該是慶祝台灣光復節,卻被憲法法庭汙染成國恥日。現在的大法官,有7名半數在10月31日任期屆滿離退,在臨走前,居然做出如此踐踏台灣民主法治重大的釋憲案。王鴻薇質疑,若依照一般行政單位首長,在面臨屆退或轉任前,對重大人事案或政策都不能做出任用和決定,憑什麼憲法法庭可以?
王鴻薇指出,執政黨企圖透過憲法法庭弱化台灣民主,閹割民意,國民黨團絕不妥協、退縮,會持續秉持人民交付任務,繼續強力監督執政黨。國民黨團敬告賴清德總統、司法院大法官們,你們以為拔掉立法院的「牙齒」,就可以摀住人民的眼睛?摀住人民的耳朵?就能夠讓所有弊案不見天日?國民黨團會做民意的後盾,不會辜負所有託付新民意給予新國會的使命,不會讓不具有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們,繼續踐踏新民意!
立委翁曉玲則指出,國會改革法案主要的重點,包括總統常態化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明訂立法院調查權、人事同意權在程序上更為完備、官員藐視國會處罰、官員在國會備詢不可說謊、提供虛假資料以及藐視民意等,而大法官將國會改革法案具有拘束力、強制力,能夠遂行強力監督行執政機關的法條,全部宣告違憲。翁曉玲要問,大法官做出如此的釋憲判決,還有法治良知?學術良知?
立委牛煦庭直言,釋憲判決說明了這群大法官是權貴的守護者,是弊案的護航者,更是民意的背叛者。當大法官跳到第一線介入政治的詮釋時,沒有一絲民意基礎的大法官,運用憲法詮釋權限制立法權,請問,誰在是真正的擴權?是幫人民?還是幫執政黨洗地?誰還要相信成為執政黨打手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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