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身分證即可領住警器? 高市消闢謠:有特定條件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資料照)
高雄市 / 張原紘 綜合報導
近日在LINE群組瘋傳一則訊息,指出「高雄市民住在公寓、透天厝者,拿身分證到消防隊即可「免費領取1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讓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詢問電話接不停,特地發新聞稿澄清,強調這則訊息純屬誤傳,且因資源有限,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有特定條件。
近日LINE群組瘋傳「高雄市民住在公寓、透天厝者,拿身分證至消防隊即可『免費領取1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火災預防科說,網路瘋傳的這則訊息「純屬誤傳」,因為資源有限,申請住警器是有特定條件與流程的,必須是建築樓高5樓以下的公寓及透天厝,且未曾向消防隊申請住警器者。若民眾欲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須帶身分證及上述條件相關證明文件,至鄰近的轄區消防分隊填寫申請表,經消防分隊審核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此外,因資源有限,火災預防科強調,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低收入戶、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優先,狹小巷弄地區住宅及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次之,或是家中有65歲以上長者、12歲以下孩童者為第三順位優先登記申請,限一戶一顆,不得重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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