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神救援!楊蕙如「辱公務員職務」更審拒認罪 法官頭疼:第一次碰到

高院開庭審理辱罵大阪代表處官員案,楊蕙如。廖瑞祥攝
高院開庭審理辱罵大阪代表處官員案,楊蕙如。廖瑞祥攝

「卡神」楊蕙如在2018年燕子颱風期間,找網軍在PTT帶風向羞辱我駐大阪經濟文化代表處「黨國餘孽」、「垃圾老油條」,間接害處長蘇啟誠悲憤輕生。楊蕙如和網軍蔡福明被判5月定讞,卻靠釋憲重審,高院今天開庭,楊蕙如等人否認犯罪,檢辯則對審理範圍意見不一,法官指出,憲法判決發回高院的情形很少,坦言「大家都沒經驗,第一次碰到這種案子。」

高院今天開庭,楊蕙如和蔡福明出庭時主張「全部不認罪」。法官則詢問憲法法庭發回的範圍,確認那些要審、那些不用審。

檢方表示,憲法法庭判決主文雖然只寫侮辱職務罪部分,雖然當初起訴罪名不同,但應是所有的犯罪事實都發回更審。不過,蔡福明的委任律師表示,本案聲請釋憲的範圍是「侮辱公務員職務罪」,其他原審判決免訴、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都不在《憲法》解釋範圍,因此在釋憲之前都已經確定了,不需要再審酌。楊蕙如的律師意見相同,認為審理範圍只限於侮辱公務員職務。

法官指出,大家都(對這種案子)沒經驗,她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案子,以往憲法判決直接發回高院更審的案子很少,而憲法判決僅表示「判決違憲,廢棄發回高院」,沒有指明要處理那些範圍。法官表示,檢辯可以遞狀表示意見。

檢方查出,楊蕙如(代號「琪琪」)、蔡福明(代號「福」)等人共組Line群組「高雄組」,楊蕙如當業主提供工讀金,她會在群組下令批評或支持特定文章,群組人士就會上網帶風向,然後拿截圖領錢,每個人每月最高拿1萬元。

高院開庭審理辱罵大阪代表處官員案,楊蕙如配合的網軍蔡福明。廖瑞祥攝
高院開庭審理辱罵大阪代表處官員案,楊蕙如配合的網軍蔡福明。廖瑞祥攝

2018年9月強颱燕子登陸日本,日本大阪關西機場淹大水致數千旅客受困。楊蕙如等人討論後,蔡福明旋以共用帳號「idcc(笑死)」登入PTT論壇,發表「〔爆卦〕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他寫「大阪駐日代表處的態度的確很惡劣…爛就是爛、爛到不行、爛到該死的地步…大阪處這些人就是十幾幾十年下來,跟當初那些國民黨派去不會說日文的駐日代表一樣,是一群垃圾的老油條,講難聽一點叫作黨國餘孽…以上資訊歡迎轉發…」

楊蕙如在蔡福明發文後1分鐘,透過「高雄組」群組指示「幫高調」,貶損駐大阪辦事處。在外界不諒解之下,加上楊蕙如等人推波助瀾,蘇啟誠承受巨大壓力在寓所輕生,其遺孀透露蘇啟誠「不想受到羞辱」,以死明志。

楊蕙如、蔡福明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二審判5月定讞,楊蕙如等人聲請釋憲成功。

我國的《刑法》第140條規定,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而憲法法庭今年5月認定,前段的「侮辱公務員罪」必須符合「當場」、「基於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及「足以影響執行公務」3要件才合憲;後段的「侮辱職務罪」則被認定牴觸言論自由,即日起失效。

憲法法庭做出違憲判決後,已將楊蕙如案發回高院,高院簽分「113憲更上易3妨害公務」更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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