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死刑大辯論! 廢死聯盟:死刑是殺人機器應該被銷毀

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激辯!憲法法庭昨(23日)展開全國矚目的「死刑是否合憲」辯論,廢死聯盟昨也發新聞稿,批評死刑制度「是一個時常出錯,恣意且沒有嚇阻效果的刑罰,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

4月23日憲法法庭就死刑是否違憲展開辯論。(圖/中天新聞)

新聞稿中寫道「近年來的憲法解釋中,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生命權和人性尊嚴當然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法務部的辯論意旨中說希望大法官謹守憲法解釋的份際,應該要維持向來死刑合憲的見解,但他們完全忽略了過去的3號憲法解釋是在1985年、1990年以及1999年所做出的,這三號解釋都容許國家殺掉沒有殺人的人,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早就已經不合時宜。30多年過去了,世界和台灣社會都在變,當然有重新討論及詮釋的必要。

廢死聯盟也在新聞稿中表述:「這麼多年來,很多證據已經證明死刑制度是一個時常出錯,恣意且沒有嚇阻效果的刑罰,「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他們也表示對現行制度的不以為然:「因為社會及政治壓力,限縮的合憲性解釋可能是最具誘惑性的出路,象徵性地為死刑制度加上一些條件,對人權團體有個交代,但是宣布死刑合憲,又讓大多數人安心,感到大法官尊重民意,如此折衷,皆大歡喜,是為『司法權的自制』」。

而在廢死聯盟在法庭中提出的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中表示:「死刑在台灣與在世界各國一樣,都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但也造成了很多不該消逝的生命消逝了。包括針對戒嚴時期的政治犯判了上千個死刑、非政治性案件則超過160多件、一直到2003年之後才不再有毒品案件被判死刑,最後不要忘了江國慶」,與持「死刑改進就好」論點的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又再度槓上。

廢死聯盟也表示「期待大法官可以將各項問題釐清」,因為「我們和所有人一樣,不管支持或者反對死刑,都希望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社會中」、「期也希望藉由媒體的報導,促成正向的對話,最後做出死刑違憲的決定,這樣對台灣的民主與人權以及未來才是有助益的」,王信福等37名死因聲請的這場釋憲衍生的法庭大戰,最終結果如何全國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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