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修法未果」駁回勞保條例釋憲 賴香伶轟:若有果還需大法官說三道四?

前立委賴香伶、張其祿31位立委2023年12月29日連署向司法院提出「勞保條例法規範憲法審查」釋憲聲請案,憲法法庭今年5月24日以不符「修法未果」做出不受理決議。對此,賴香伶、張其祿等人今(2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今天修法有果,還需要大法官在這邊說三道四嗎?就是因為政府不願面對、不啟動改革,才讓勞保改革修法提案一直被擱置。

賴香伶等31立委於去年12月29日行使職權,認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19條、第58條、第59條、第63條之2、第66條及第69條規定,有關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基金及經費等規定,導致勞工保險基金即將用罄,違反代際正義原則,牴觸憲法第153條、第155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規定之意旨等語,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24日公告,去年12月29日聲請人提出該件聲請案為止,該新增及修正草案仍於立法院有關委員會審查中,不符「修法未果」意旨,尚難認與「行使職權」之要件相符。同時,聲請人並未敘明草案及預算案與規定之違憲疑義有何關聯,與憲訴法第49條所定要件均有未合,故駁回。

對此,賴香伶今日說,在第10屆立法院,非常多委員都已經關切勞保問題,多次的質詢、修法提案、凍結預算,都得不到行政院的善意和理性回應,只用「撥補就是改革」、「政府沒倒勞保就不會倒」等說詞,但大家的疑問是,為何一個牴觸憲法第153條、第155條,有關於社會保險必須要對農民、勞工、軍公教等進行實質保障的憲法上位思維,跟現在的現況之間落差這麼大?是沒有感覺還是不敢面對?

賴香伶指出,第10屆立法委員由張其祿領銜,31位立委針對勞保條例現行條文是否違反憲法153、155條聲請釋憲,很遺憾憲法法庭公告中,有多位大法官以不受理裁定,理由竟是說現行公布的法律實施多時,新修版本還在立法院審查還沒修訂,不符「修法未果」意旨,也不構成「行使職權」要件,基於這樣的原則,依憲法訴訟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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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50年年金給付高峰表。(立委張啟楷辦公室提供)

賴香伶直言,這個態度就是「勞保不關我司法院的事」,但所謂的行使職權完畢在憲法訴訟法49條裡面講得很清楚,跟修法未果沒有連帶關係,這是大法官自己逾越了憲法訴訟法所認定的行使職權要件,想請教這些大法官,如果今天修法有果,還需要大法官在這邊說三道四嗎?就是因為政府不願面對、不啟動改革,才讓勞保改革修法提案一直被擱置。

賴香伶提到,過去有非常多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包含她提出的公共年金改革委員會組織法修法,第9屆也有立委提出財政永續特別條例,但這些立法在前兩屆國會都不動如山,就是因為國會最大黨民進黨根本不願意面對,讓這些修法一屆拖過一屆。

賴香伶痛批,現在的政府說已經撥補勞保2670億,但根據勞工保險局評估報告,117年就是勞保破產年,當年度會有290多萬退休勞工有勞保給付5000多億;到133年,受給付勞工會來到659萬,佔3成人口,要支付1兆1270億,這1兆的預算現在政府說要用撥補,但要累積多久才有1兆的錢來撥給勞工領?

賴香伶強調,社會保險本來就是世代互助、財富重新分配的後端型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世界各國的經驗也很多,改革當然會有陣痛期,上屆國會想努力推動卻在司法受挫,但仍期待賴政府的行政院長卓榮泰,要面對千萬勞工的期待,在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秉棄黨派持成見、意識形態,啟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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