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賦全權 眾院可彈劾總統

眾院議長波洛西(Nancy Pelosi)24日宣布,眾院將啟動正式彈劾程序,回應川普總統施壓烏克蘭調查潛在民主黨對手、前副總統白登(Joe Biden)。

●何謂彈劾?

憲法允許國會在足夠議員投票,指總統犯下「叛國、賄賂或其他針對國家的犯罪行為」時彈劾總統。

史上僅三位美國總統曾面臨彈劾程序,約翰遜(Andrew Johnson)1868年和柯林頓(Bill Clinton)1998年遭彈劾,但最終宣告無罪並做完任期;尼克森(Richard M. Nixon)1974年辭職避免遭彈劾。

●誰提出彈劾指控?

憲法賦予眾院全權(sole power)彈劾聯邦官員,個別眾議員可像平常提出法案一樣提出彈劾案,或眾院可通過決議授權調查,藉此啟動彈劾程序。

眾院司法委員會決定是否實行彈劾內容,也能舉辦聽證會審查指控情事。

若委員會投票同意彈劾書,正式指控將移交至眾院全員考慮。

●彈劾程序如何進行?

在尼克森和柯林頓案中,眾院司法委會率先展開調查並呈交彈劾書,但理論上,眾議員可以成立特別調查小組處理相關程序,或舉行投票毋須委員會調查。

眾院就彈劾書進行全院投票,若取得多數,總統即被彈劾,全案移交參院進行審判。

●川普會被彈劾下台嗎?

可能性不高。彈劾案需要參、眾兩院均通過才能成立。在野的民主黨目前在眾院有235席,共和黨199席,獨立1席。因此在眾院階段,民主黨可以不需要共和黨支持就通過彈劾案。然而案子上到參院後,參院共和黨握有53席,民主黨45席,獨立2席。雖獨立的參議員多半經常與民主黨合作,要令總統去職的彈劾案,需要參院67票通過才能成立。

因此,除非至少策反多達20位共和黨參議員投票同意彈劾,才能令川普離開白宮。而共和黨在參院的多數,不必審視證據就可直接表決去除對川普的彈劾指控。

●彈劾能上訴嗎?

憲法明定,眾院有「全權」彈劾,參院有「全權」審理彈劾書。

「結束總統任期:彈劾的權力」(To End a Presidency: The Power of Impeachment)一書作者馬茲(Joshua Matz)說:「全權的意思至少指明,不容許任何最高法院涉入彈劾過程。」

馬茲說,川普可能誤認可透過他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否決彈劾案,但總統顯然不全然明白彈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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