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舊案/台首宗分屍案 死者入夢索命

記者詹維耕/綜合報導

43年前發生的全台第一起分屍案震驚全國,嫌犯林憲坤利用徵才廣告,藉機誘騙上門求職的女子企圖性侵,女子張明鳳前往應徵時,慘遭林嫌施暴意圖性侵,卻將她打昏並殺害肢解,甚至用熱水燙屍,事後丟至新海橋大漢溪棄屍;林嫌犯行後常在夢中見到張女向他索命,甚至看到肉就想吐,只敢以青菜豆腐配飯吃,林嫌落網後隔年便遭判死刑,並在當年槍決伏法。

江子翠分屍案轟動社會。(圖/資料畫面)
江子翠分屍案轟動社會。(圖/資料畫面)
江子翠分屍案轟動社會。(圖/資料畫面)
江子翠分屍案轟動社會。(圖/資料畫面)

1977年9月10日,2名砂石場工人在板橋江翠里新海橋附近的大漢溪工作時,發現岸邊的塑膠袋內裝有手臂與殘肢等屍塊,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搜尋發現死者被分成九塊,三天後又在中正橋上游新店溪岔道水溝中,發現一顆無法辨識的浮腫頭顱,但頭髮都已掉光,顱內生蛆,連性別都難以辨識,經法醫楊日松鑑識,確認這些屍塊與頭顱應屬同一名女性死者,直到女屍臉上突然浮現黑痣,才循線確認女屍身分為是張明鳳。

當時警方調查,嫌犯林憲坤家境富裕,有2兄3姊,是家中最小的么兒,備受溺愛,父親曾任銀行襄理,林嫌曾有過婚姻,卻因有家暴及性虐行徑而與妻子離婚,林嫌無處宣洩性慾下,竟利用刊登小廣告,註明「高薪、字好、月薪6千元」徵才,誘騙求職女子上門後藉機性侵。

當時年僅24歲的女會計張明鳳,在看到林嫌刊登的求職小廣告後,前往林嫌台北市濟南路住處應徵,張女進屋後林嫌將鐵門拉下反鎖,意圖對她性侵施暴,張女極力反抗下,林嫌卻將張女打昏並殺害,血跡一路從客廳沾染到廚房,甚至因擔心血跡四處噴濺,遺體還林嫌先用熱水燙過,接著將其四肢跟頭顱大卸八塊,隨後再裝進2個垃圾袋,棄屍在板橋江子翠中興橋、福和橋下,並把她的衣服燒掉滅證,及手錶等物拿去變賣。

兇狠的林嫌在棄屍後隔天,竟無恥的再度刊登廣告,一名姚姓女子上門應徵,林嫌同樣拿刀意圖對其性侵殺害,所幸當時姚女的男友陪同前往在外等候,由於察覺異狀而報警,但當時並未聯想到林嫌與張女的分屍命案有關。

警方當時為了確認分屍案死者身分,全面清查全台失蹤女子,確認死者是自屏東北上工作的女會計張明鳳,生前在杭州南路、濟南路口的一間會計事務所擔任會計,工作交友單純。警方查出死者張明鳳的身分後,接獲線報前往林宅搜索,發現有大量血跡及毛髮、9月份用水暴增數倍,抽屜還有張明鳳字跡的紙條,這才偵破此案。

北市濟南路的林嫌住處也因殺人分屍現場,成為了赫赫有名的凶宅,事隔五、六年後屋主以廉價售出,後來的屋主數度想轉手出售,卻因江子翠分屍案「盛名」拖累而不順遂,但近年由於周圍環境鬧中取靜,且位於精華地段房價高漲,也已逐漸脫離兇宅陰影。

而林嫌被羈押時,則經常夢見張女向他索命,而且看到肉就想吐,只敢以青菜豆腐配飯吃,林嫌於隔年被判處死刑定讞,當年即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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