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外部化 利潤私有化的oBike

作者:on.cc東網-王乾任 (社會觀察家)

東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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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陣子,oBike如野火燎原般,迅速登上媒體版面。

除了一開始有幾篇介紹oBike的出處跟特點之外,很快的,都是負面新聞。從使用過後的oBike隨處亂停、佔據停車格卻不繳費,使用時出現故障該如何處理的問題,時到oBike在中國的各種爭議,在台灣的迅速蔓延,在在都登上媒體。

或許是Ubike已經深植人心,或許是oBike的使用方式有諸多不合理(例如押金太高也是問題),總之,替oBike說話的人並不多,甚至有人出面駁斥,表示oBike並非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是將個人的閒置資源釋出,而不是另外採購一批來讓大家輪流使用,雖然我覺得這只是定義的問題,不過約略可見民意並不買單。

仔細看過oBike的負面報導後,我認為oBike之所以不被支持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其經營模式乃是徹底的「成本外部化、利潤私有化」。

好比說最為人詬病的隨處亂停,必然會占用與排擠到其他人可以使用的空間,特別是如果oBike屬於非法佔用卻反而排擠到合法使用者的情況時。

反觀彷彿模範生的Ubike,整齊排列停靠在自己的停車平台,從租用到報修全都有一套明確的規範,還有優惠與折扣,使用起來相對安心。

此外,oBike雖然可以隨處停放,感覺可以更靠近目的地、更自由的使用,可是感覺也更無人管理,使用出狀況時,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是一大棘手難題。

輿論並不怎麼熱烈支持oBike,也許是台灣社會對於「成本外部化、利潤私有化」之類的經營模式感到痛心。

想想過去這些年我們吃過的假食物,想想大財團以極低廉的的成本取得了特許經營權,大肆開挖國土資源,變賣牟利卻看不太到有什麼企業認真做好水土保持。

甚至於更誇張的是,政府的制度設計不良帶頭默許,像是造假食品的廠商因為一罪不二罰原則被法院取消了高額罰款,行政部門對違規企業開出的高額罰單被法院駁回。

再看看日前屏東萬丹的一把大火,燒出了台灣數十年來隱藏於農田鄉間的數萬地下工廠的問題。從地下工廠,到非法民宿,再到非法違建,政府屢屢因為違規數量太大而考慮就地合法化的便宜行事心態,毋寧都在鼓勵人民鋌而走險,將成本外部化而將利潤私有化,反正真的被抓到,所需支付的罰款(成本)也極為低廉,運氣好還能撤銷,根本有恃無恐。

花蓮有一家正當冰,雖然只是冰店,在網路上卻有非常高的社會影響力,每次公開對社會議題發言總是引發鄉民風轉與支持。

為什麼一家小冰店的老闆對網路有如此影響力?因為這家冰店認為做生意不能只是利潤私有化而成本外部化,必須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而且不是賺錢以後才來做形象,而是經營模式就內建。

未來的年輕世代對於「成本外部化、利潤私有化」的行為是越來越無法忍受,因為即將承接國家責任的青年世代看見了國土在此一錯誤規則下被摧殘蹂躪得不成人形。大財團或許不能一時半刻就靠抵制令其就範,但想進台灣的新產業或新公司絕對不能再默許。

oBike也好,Uber也罷,還有逐漸為人詬病的快時尚,未來若是只想賺錢卻不想承擔社會責任的商業模式,就算打著便利、效率或便宜之名,買單的人也只會越來越少。

因為愈來越多人懂了,那些所謂的便宜,只不過是將成本轉嫁到勞工或消費者乃至我們所居住的環境身上,並不是真正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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