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男人變母親番外篇】我交男朋友,不是為了讓孩子有個爸爸

鍾玲說,大概從國小4、5年級開始,就有喜歡男生的心情,只是純愛的啟蒙沒有單純的環境可供發展。她交往的對象多從工作中認識,秀場或者第三性公關店,工作者不可能對客人做背景調查,她說有過一個「交往很多年」的男友,「從我還沒變性2個人就在一起,變完性還在一起。」已經同居在飯店裡,還能這樣陪著她度過改造身體的階段,最後為什麼會分手的?

結果竟然是因為在對方的枕頭下發現一把槍。她說:「我不曉得他做什麼行業,只知道好像是做錢莊的,跟錢有關係的。有一天,他在洗澡,我在整理房間,結果我就在枕頭下去發現一枝槍,嚇了一跳。他洗完澡出來,換我進去洗,我洗完後他說要出門,等他出門後,我看到那個槍被拿走了。我就很怕,那時候住飯店警察都會來臨檢,我就偷偷跑掉……」

但對方畢竟對她瞭若指掌,直接就找上工作的地方,害鍾玲連班都不敢上,最後透過朋友介紹,在完全不會日文的情況下飛到日本表演3個月,「結果那時候每天都在哭。人家買機票讓你過去,你也不可能說我不做了,護照什麼的也都在老闆那,最後就是待了3個月,好像啞巴一樣。」

鍾玲和她的舞伴。為了表演,她必須不斷訓練才藝。(鍾玲提供)
鍾玲和她的舞伴。為了表演,她必須不斷訓練才藝。(鍾玲提供)

一回台灣,她就發誓再也不去日本了。遠走高飛是為了逃離男友,目的已經達到,2人徹底斷聯,她頗自豪地說:「像我交那麼多男朋友,幾乎沒有一個男朋友跟我翻臉的。我跟我以前交過的男朋友,現在還在聯絡的,都還有。」只是無法接受側訪,她說:「我是覺得,他們現在有自己的女朋友什麼的……」

只有她還在紅塵裡飄盪。國二出社會,幾乎就一路自給自足,四處作秀。她對家或有渴望,但變性人要追求一個自己的家,畢竟不是容易的事,她也有自己的障礙。比方說,領養孩子後,她也交過一個小自己十多歲的男生,同樣是秀場裡認識的,兩人甚至一度搬回嘉義老家同住,「我爸媽對他很好。他賺的錢都交給我,我只是拿零用錢給他。可是那時候因為我都會跑日本,有一陣子就把他冷落掉了。我媽就認為,你既然要跟他在一起,幹嘛又跑日本,把人家放在這邊?結果我媽就叫他回去。」

不是再也不去日本了嗎?她說:「我自己還是動搖了。有時候在台灣待久了,就會想說,要不然我們換個環境。」母親最後勸2人分手,也就分了。無法安定的個性,終究斷了她的感情路。

如今卻一住在台中十多年。其中最大的關鍵,當然是孩子。孩子不像男友,可以失聯可以分手,而是一輩子的事。只是我問她:「那時候交男朋友的心態,是希望大文有個爸爸嗎?」她又說:「嗯……沒想那麼多。」不讓感情生活,影響到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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