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抵制的飲料店怎麼都還沒倒?因為政治立場拒絕消費是合理的嗎?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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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茵惠

從2019年之後,我沒有再買過以下這幾家台灣手搖茶飲料店:

一芳水果茶(以及同集團的各種副牌)、迷客夏。

這一切的開頭是香港。

2019年六月,香港爆發《反送中條例》的超大型社會運動。與2014年雨傘運動不同,此時的反送中已經帶有幾分對現狀徹底絕望而放手一搏的「最後之戰」意味。接連數月,不斷有參與運動的未成年人與年輕女性失蹤、死亡,接著連她們的父母在電視上都疑似被掉包成不同人。

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發生,數百名身著白衣的人士現身新界西鐵元朗站,以木棍、鐵棒無差別襲擊反送中示威者及路過市民,受害者也包括前往採訪的女記者、孕婦、推娃娃車的家長,多人頭部流血、身上留下接近刑求或者鞭刑的傷痕,而香港警方竟徹底神隱,直到白衣人暴打平民三十分鐘之後悠哉離去,才姍姍來遲。

元朗事件後,網路流傳台灣品牌一芳水果茶香港加盟門市「店休」支持反送中的照片。8月5日,一芳水果茶的官方微博帳號貼出「堅決維護一國兩制,反對暴力罷工」公告。之後幾天,多家正在中國發展的台灣手搖飲料店接力表態「反對香港抗議,支持一國兩制」,或乾脆直接把他們的官網上的台灣改成「中國台灣」。

手搖飲貌似是最不政治的產品,但從一芳事件之後,台灣網友開始自動自發定期整理一系列台灣連鎖手搖飲料店的政治立場資料表,附上截圖或連結等證據,供大家未來消費時參考。查看資料後發現,原本還滿喜歡的迷客夏,同意「台灣隸屬中國」,於是我再也沒有買過。

當然,2019年前後「接力舔中」的手搖飲料店不是只有這幾家,我列出的只是自己個人「原本有購買習慣,但後來不買」的品牌。至於得知上述資訊之後,是否繼續購買這些品牌,則完全是讀者的自由。

這是「獵巫」嗎?

有趣的是,這種消費者個人的抵制行為,當年被中央社「各打五十大板」下標為「飲料店宣示一中發酵 兩岸網友陷獵巫潮」。

確實,一芳2019年之所以在微博表態「反香港罷工」、「挺一國兩制」,是起因於有不少中國網友發起「舉報台獨/港獨奶茶」。而一芳表態之後,同情香港的台灣民眾開始回頭檢視這些年來到底自己喝的這些飲料店在政治議題上態度如何,則是一種自保的反制手段。

其中最大的差別,在於中國政府「真的可以因為台灣飲料品牌在香港某個小小加盟店的一張公告而從此不讓飲料店在全中國做生意」,所以中國網友才會用「舉報」一詞,他們是真的想引入國家強制力干涉。但台灣消費者卻只能選擇自己不買這家,走路去更遠的地方買別家,或者在辦公室團購時拒絕不喝被當成怪人而已。

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狀況當成是等級一樣的行為,甚至說成「都一樣是獵巫」,未免也對當時在歐洲被火刑燒掉的那些無辜女性太不尊重了吧?要有潛力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情才有資格被稱為「獵巫」。

以結果來說,五年之後,一芳在台灣的店面已大幅減少,加盟熱潮退散,很遺憾的「並不是」因為台灣網友抵制導致的,而是同類型競爭品牌越來越多,品質與創新能力未與時俱進,市場自然淘汰的結果。

迷客夏則依然具有不錯的台灣市佔率。顯見台灣網友根本沒有「獵巫」成功。如果這也稱得上是獵巫的話,如此效率低落卻又持續不斷的「獵巫」,應該是史上少見,簡直是薛西佛斯的獵巫。

相比之下,當初高調嚷著舉報「台獨奶茶」的中國網友,倒是很快因為沒事亂開中國政府暫時不想處理的副本,而被和諧維穩掉了。以獵巫一詞如此濫用的狀況,恐怕可以稱作是中國政府成功「獵巫」自己國民。

套句他們的用語,「舉報」這種事情跟投胎一樣,都是個「技術活」,誰准你想舉報就舉報?中國政府要你舉報的事情才能舉報,譬如今年稍早尚不妨舉報五月天「假唱」,但5月24日阿信都說自己是中國人了,中國網友若還舉報他假唱,這恐怕就太不識時務,要被約去喝茶了。

至於台灣政府的角色呢?台灣政府當然什麼都沒做,因為飲料店舔中雖然可恥但一點都不犯法,跟五月天阿信要當「中國泉州人」,蕭敬騰要當「黃河阿美族」一樣,是個人自由,只需要跟上帝、佛祖或者祖靈交代。

離「取消」還遠得很

每次當台派網友想集結力量做點什麼事情的時候,都一定會有人跑出來說「你們這樣跟中國人有什麼兩樣」。2019年還是市議員的網紅呱吉就「抵制大家抵制一芳」,老實說他的邏輯我不是很明白,先是說自己無黨派,然後開噴「不用去搞那麼嚴格的愛國審查啦」、「什麼台派的稱號我不屑」。

我可以理解跟尊重有些人就是完全不想抵制一芳,不抵制一芳的理由可能是「我覺得很好喝無法取代」、「我認同一芳的政治表態,支持一國兩制」,但為什麼有些人並不是出於支持或認同一芳,而只是虛無又犬儒的說「不要搞愛國審查」呢?

這件事情的笑點在於,這類說「不能抵制」的人,其實共通點都是「沒有對任何事情有信仰,也不准別人有」,無論是對水果茶的愛好程度、對中國一國兩制的支持程度、或者對於制衡中國因素的信念強度,他們全都沒有。因此才能在那裡擺出一副看透世事的樣子,說「你們做的太過頭了」、「你們有這麼強烈的信念看起來就跟小粉紅一樣」。

一個連國家認同都不曾真正有共識的地方,到底要怎麼搞「愛國審查」?真要描述的話,台派群起抵制舔中,是在與數十年來瀰漫全境的降中主義進行艱難且尚未分出勝負的「意識形態爭霸」。

就其影響層面與表現方法,甚至連美國社會中基於DEI──多元(diversity)、平等(equity)及共融(Inclusion)──而引發的「取消文化」的小拇指都搆不上。

讓我舉個真正算是取消文化走火入魔的例子吧,2015年耶魯大學跨文化事務委員(一個十四人組成的機構)在萬聖節前夕向該校大學生發了一封群組電子郵件,建議大家「避免穿著各種帶有潛在冒犯性元素的服裝」,那封信還附上了一個包含「推薦」和「不推薦服裝」的 Pinterest 頁面連結。

這封信引起了兩位耶魯教育者的關注,社會和自然科學斯特林教授尼古拉斯‧克利斯塔基斯(Nicholas A. Christakis)與其專攻教育心理學的妻子艾莉卡(Erika Christakis)當時是分別是耶魯西利曼學院正副院長,艾莉卡口氣尊重的表達了對跨文化事務委員「萬聖節著裝指南」群組信的疑問,她指出,與其限制年輕人可以穿什麼、不能穿什麼,不如讓大家自由穿,並引用其夫的言論,建議若真的有人被其他人的服裝冒犯,可以透過溝通討論,讓對方知道為什麼會冒犯他人,這樣才是一個自由、開放社會的特徵。

克利斯塔基夫婦長年來都是聲譽卓著的自由主義人士,尼古拉斯2006年獲選為美國國家醫學院研究員、2010年成為美國科學促進會研究員、2017年再被選為美國文理科學院研究員,然而他們這番好意的言論,卻引發網路上罵聲不絕,數百個在校學生跟校友連署要他們下台。

天真的尼古拉斯還沒意識到自己扯進了多大的麻煩裡,他決定實踐自己相信的一切:與正在生他氣的學生進行一場公開平等的對話。最後的結果,是學生不僅沒有想跟他理性對話,還對著尼古拉斯嘶吼的影片多版本全網流傳。一位女學生大叫:「給我閉嘴啦!他媽誰聘你的!下台啦!這不是應該進行知識討論的事情!重點是要打造一個『家』!

這個學生前前後後罵了一分鐘多,最後甩門出去前不忘回馬槍:「你有夠噁!

400位耶魯教職員工贊成這些學生關於「打造一個更有不冒犯他人意識的校園」的主張,91位耶魯教職員工則表示,克利斯塔基斯夫婦並不是支持冒犯人的萬聖節服裝,而只是希望大家能真正建立共識,何以要受到這樣的待遇?

該學年結束後,尼古拉斯宣布辭去西利曼學院院長職位。這個事件被拍進美劇《叫我系主任》中,成為高等教育環境中「取消文化」已經抓狂的代表性案例。

最取消不了的是政治人物

從這個案例,大家應該注意到的是,「呼籲取消的行為」要真的產生政治上的作用,才能叫做「取消文化」。在艾文‧尼爾曼、馬克‧薩克斯的《社會性死亡》中,他們提出必須符合兩個額外條件,才能把一般的抵制稱為取消文化:一是「不成比例的反應」、二是「道德絕對主義」。

換句話說,在自由的國度裡,理論上沒有絕對不能抵制的言行或對象。如果是出於事實與理性判斷,任何人在合法的範圍內都有基於個人信念而抵制某些行為的自由。問題在於,這是否是「不成比例的反應」,而且「自認為是絕對的真理」?

是否不成比例,有很多判斷標準,也留下大家討論的空間。至於「道德絕對主義」與「自認為是絕對的真理」,我認為大家應該注意一件事情:

有一種道德絕對主義,是偽裝成「中立」的樣子做出來的。像是,「我無黨無派,我覺得×××不用被抵制,說理由呢?我也沒有。這麼超然很棒吧,顯然我才是正義的一方!」這也是一種道德絕對主義,他相信的道德就是「不選邊站只憑我的感覺」的真理。

艾文‧尼爾曼、馬克‧薩克斯提到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儘管取消、抵制是一種對生活中人事物採取政治策略的行為,但政治人物反而是「最沒有辦法被取消的族群」,因為政治人物擁有一群穩定的支持者,而且能動用的政治資源也比一般平民更多。

書中舉的例子是川普,不過也不用遠到美國去,就讓我們想想近在眼前的韓國瑜吧,他被高雄人「抵制」從市府中趕出去,現在卻又回到了立法院裡,好像怎麼丟都會回到身邊的詛咒娃娃一樣。又或者是對女性連番「失言侮辱」的柯文哲,絕對比萬聖節的服裝更冒犯人,為什麼不僅沒有受到該受的制裁,反而能拿到幾百萬張選票呢?

如果說台灣已經有真正嚴格意義上的取消文化,無論是政治、性別、文化認同等任何方面,那絕對是言過其實。取消文化的最終結果,是意見不同的陣營之間彼此保證毀滅,你可以抵制我,我也可以抵制你,而且非進步陣營還會因此取得進步派的武器,永無寧日。

但台灣現在的問題,與很多只因為網路上有人反對他就自認言論自由受損的人所想的不同,並不是出在取消文化,而是出在「根本沒有足以構成取消文化的共同體意識」。不過是這些散裝版的小打小鬧,卻哭訴自己被出征,根本是高齡小雪花(snowflake generation)在那裡吃進步價值自助餐。都幾歲的人了,就別裝受害者了吧。

對法蘭克福學派而言,大眾社會是一個負面的概念。他們相信,大眾(masse)如同字面所述,是無知、龐雜、聽不懂人話又好操控的集合體,稱不上有精神生活,就算有也是被事先決定的。大眾社會帶來了流行文化,大眾媒體如果顯得低俗又墮落,是基於服務大眾社會的目的,或者他們本身也就只是「烏合之眾」,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專業人士。然而,在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流行樂、體育狂熱、偶像崇拜、實況主、網路迷因之中,我們卻還是能找到世界運轉的規則,並洞見人性企求超越的微弱燭火──為了這個原因,我研究大眾文化,我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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