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台灣代理孕母終能合法化嗎?

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台灣代理孕母終能合法化嗎?(pixabay圖庫)
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台灣代理孕母終能合法化嗎?(pixabay圖庫)


台灣在2007年正式頒布「人工生殖法」,幫助不孕夫婦實現生育願望。隨著2019年同婚合法化,多元家庭的輪廓愈來愈完整。衛福部此次針對「人工生殖法」大翻修,讓原本主張較為複雜的代理孕母議題和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人工生殖需求應脫鉤處理的學界和立委,大感意外,也憂心台灣「人工生殖法」從一個極端,擺盪到另一個極端,台灣社會真的已經準備好了嗎?而在台灣各界對於代理孕母仍有爭議的情況下,終能走向合法化嗎?

美代理孕母重鎮Boise 被形容為是「孵化箱」

美國公共電視網(PBS)節目片段:『(英語原音)It turns out that Boise is an incubator, so to speak, for surrogacy. There are at least half a dozen firms operating in the Treasure Valley and hundreds of surrogates.博伊西成為一個「孵化箱」,也就是代孕產業的重鎮。至少有6家公司在寶藏谷經營代孕業務,還有數百位的仲介。』

美國愛達荷州的博伊西(Boise)市,是一個散發溫馨氣息的小鎮,被形容為像田園詩般的博伊西市,在這裏,護士、美甲師和全職媽媽選擇為來自世界各地,包括不孕症、同性戀夫婦或是單身男性,甚至是單身但無法親自懷孕的女性有償代孕。曾經有份統計,在這個小鎮,15位女性中就有1位兼職擔任代理孕母,且有數百家的代孕機構在此經營。博伊西(Boise)也被美國公共電視網(PBS)形容為是「孵化箱(incubator)」。

美代理孕母 分享代孕心路歷程

Samantha是博伊西(Boise)市的一位代理孕母,今年33歲,在生完兒子後,就決定不再繼續生自己的孩子。她接受我們的訪問,談及當代理孕母的起心動念,來自於想要幫助身為同志的叔叔擁有孩子的夢想。『(英語原音)她說他們太老了,但我不認為。因此在那之後,我決定無論如何,我都要為某人做這件事,只是因為我認為我可以,並且我也不想再有自己的孩子了。我覺得我的意圖很簡單,而且相關補償也很不錯,那是一個額外的收入。』

根據美國醫學團體的建議,女性生產不要超過6胎,如果是剖腹產則不要超過3次。Samantha已代孕過2次,她在接受我們訪談時,正準備再代孕第3次。Samantha第一次代孕,幫一對男同志生下一名男嬰,孕期沒有特別不適,不過,第二次代孕時,不僅孕吐嚴重,且有妊娠糖尿病。Samantha說:『(英語原音)我有一個大家庭,且他們很幫忙,當我在孕期不舒服,且必須躺在床上時,我的姐妹,還有我媽媽可以幫忙照顧我兒子,這讓我放心不少。我在代孕第一次時,幾乎沒有不適,非常穩定,且沒有壓力,但代孕第二次時,我孕吐嚴重,後來還有妊娠糖尿,我不知道是否是前一次的代孕所引起。』

孕期結束後,Samantha將孩子交予委託的兩個家庭。第一個委託的同志家庭,在孕期期間,就和Samantha成為相當要好的朋友,Samantha之後也常看得到孩子。第二個家庭,則是透過信件和照片,讓Samantha知道孩子的成長情況。Samantha說,委託家庭選擇以何種方式和她維持後續關係,她都是「開放的(open)」,畢竟愛這些孩子,她不需要思考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且她也很明確知道,她會是這些委託家庭的一部分,但絕對不是孩子的母親。『(英語原音)因為你知道那不是妳的孩子。當我替第一個家庭代孕時,我覺得我和他們變成很好的朋友,所以我那時在孕期時,我的感覺是我的好朋友即將要有孩子,我替他們感到興奮。我喜歡那樣子的感覺。你會希望孩子是被愛,但愛孩子,並不需要思考這孩子是不是你的。』

美國各界,至今對於代理孕母仍有正反不同意見。Samantha所處的環境,身邊的人又怎麼看待她是一位代理孕母這件事?Samantha說,在博伊西(Boise)這個小鎮,她從沒遭遇過,別人因為她是代理孕母而有異樣的眼光,相反的,陌生人得知她幫別人代孕,反而會讚美她,認為這是一件勇敢的事情,而家人的支持則是她最有力的後盾。Samantha說:『(英語原音)人們都對我很好。他們認為我正在做的這件事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至於當我到醫院檢查時,我也不覺得醫護人員對我懷的不是我的孩子,而有什麼差別。我沒有任何不好或是負面的經驗。』

美國台籍代孕仲介 去年媒合產下12位台灣寶寶

David和Todd是台美異國同志伴侶,兩人婚後一直想要有孩子,但當時住的華盛頓州視有酬代孕為非法,因此到博伊西市求子。透過代理孕母,他們擁有3個孩子。由於求子過程累積豐富經驗,David從2017年開始,為有需求的台灣人,提供相關諮詢,現在是一位代孕仲介。之前媒合成功的案子,去年有12位「開花結果」,11位台灣男性成功抱了孩子回到台灣,1位則是無法生孕的單生女性。為避免和孩子有太多情感連結,從懷孕那一刻開始,美國代理孕母就必須要有心理準備。David說:『(原音)像我們常常就會開玩笑的跟代理孕母講,妳只是一個烤箱,人家把那個麵團都已經弄好了,妳只是個烤箱而已,只是借妳的烤箱用一下,用比喻的方式來跟她說。心理諮商師會讓她說,David跟Todd的寶寶,將在6月出生,或者,這不是我的寶寶,這是David跟Todd的寶寶。我們就請她,在懷孕的整個過程中,甚至跟醫生講,醫生說妳什麼時候懷孕,她就會說,這個孩子是誰的誰的,她本來就知道,但我們就是讓她自己也重覆講,這不是我的孩子。』

台灣走無酬代孕的路線,David認為,這和目前加拿大一樣,有代孕需求的人和自願成為代理孕母比例呈現極大懸殊,過去美國華盛頓州也是,最後仍選擇修法,將有償代孕合法化,且無償代孕不斷衍生漏洞,讓州政府不得不正視。David說:『(原音)像華盛頓之前就有人講說,不能給補償金嗎?就是說Peggy你幫我代孕,然後,你住華盛頓州我也住華盛頓州,可是我不能給你錢,我不能說Peggy你幫我代孕,然後我這邊是5萬美元給你,因為這違法。雖然我現在不能給你,可是我知道你有個孩子,我知道你的孩子可能6年後要讀大學,那沒有關係,我成立一個教育基金給Peggy的兒子,我並沒有給你,這就是在走法律漏洞。』

利他主義代孕行不行?加拿大先例可參考

「利他主義」的代孕到底可不可行?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CBC)在幾年前,花了數個月時間,持續追蹤採訪幾十名代理孕母和多個代孕嬰兒家庭,挖掘出不少代孕故事,有的溫馨感人,有的卻讓人錯愕。

透過CBC的深度報導,加拿大不少女性對於「利他主義的非商業代孕」充滿熱忱,但有人卻因為在短時間內接連代孕而出現併發症,被迫切除子宮。有委託者就質疑,即便是利他型的代孕,代孕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賺錢。因為加拿大早期,對代理孕母補償是根據預期的總費用。2019年,加拿大政府宣布修改條例,任何沒有單據報銷的代理孕母補償費都屬非法,與懷孕無關卻列入支付費用,罰款最高可達50萬加幣且監禁10年。

David說,即便在美國可以商業代孕,但法律也規定,有意代孕者,不能迫於經濟上的壓力,也就是「不能窮到只能幫別人代孕」。David說:『(原音)除了生理還有心理。她還要跟心理醫師、諮商師談過,心理諮商師會問,妳做這個的目的是什麼?妳是不是有金錢壓力?或者是人情壓力?心理諮商師會幫妳評估。事實上妳真的太窮的人,我們也不敢用妳。所以這邊的法律很完善,就是說妳不能太窮 ,妳太窮的話,我叫妳做什麼事,妳就會做什麼事,那就等於是說,她不是出於完全自願,因為這個是要完全自願的人。其實一個女孩子來,說我想做代孕,那我們會基本上會跟她要求她的基本資料,然後會問她說,妳工作什麼呀,妳有沒有結婚,然後妳家庭狀況,我們稍微瞭解。然後我們會做背景、犯罪紀錄調查,當然很有錢的人做代孕不可能,但如果是說我沒有工作,我真的下一頓飯在哪裡都不知道,我住在哪裡都不知道,我們怎麼敢用她?我們這仲介公司,我怎麼找到妳?妳電話費沒有繳,現在打通電話都打不通。』

居間機構將審視生育動機 同志團體憂遭歧視 

台灣正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正,備受爭議的代理孕母議題,從全面禁止,開放只要是已婚異性戀以及已婚同性配偶,都可以使用代孕的方式生子,這也牽涉到台灣社會是否接受同志家庭也能擁有孩子?即便是美國,有些代理孕母對於替同志身分者代孕,仍存有疑慮,台灣社會對此準備好了嗎?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表示,撇開代理孕母較為複雜的議題,草案明定,居間機構應強化生育動機,如果居間機構的評估人員,對多元性別者感到焦慮,甚至不友善,即便法律開放女同志和單身女性,也能使用第三人捐贈的精子施行人工生殖,屆時是否又產生更多歧視。黎璿萍說:『(原音)這個也不是我們空穴來風。我們在法案討論的過程當中,其實也會看到反對方提出一些比較似是而非的論述。比如說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論述就是說,今天單身女性,她之所以不結婚,她要使用試管嬰兒,在他們的論點裡,這樣的女性就是厭男,就是她們厭惡男性,所以她沒有伴侶可以跟她有小孩,甚至還進一步的推論說,那萬一小孩子在這樣厭男的家庭長大之後,他們的推論就更往另外一個方向走,他們就說在他們的研究,這樣的人會高度對於異性好奇,會產生性混亂,會更有性衝動。當這個社會沒有辦法理解,就是一個單身者也可以成為家長,或者是有很多負面的刻板印象時,人工生殖法當中所說的這些評估,就又會是另外一個問題。但問題是他(法案)現在評估的標準,細項如何執行,還是空白授權。』

台灣家庭文化 學者籲代孕應避免變相找另一媳婦

草案中也明定,財團法人或是公益社團法人,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為代孕服務機構。不過,從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CBC)之前的調查也發現,代孕機構如果處理款項不夠透明,容易導致代孕者與嬰兒家庭的不滿和糾葛,像是有父母就發現,提供的收據重複或是早於孕期開始前,甚至還有樂透彩的收據。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官曉薇認為,台灣的家庭文化較西方特殊,必須由居間機構來找孕母,以避免變相成為長輩為兒子尋找另一個媳婦。官曉薇說:『(原音)我們在限制孕母和委託夫妻之間、配偶之間,有沒有特殊、特定的親屬關係是非常重要,而必須要有居間機構來找孕母,以避免我們的長輩為兒子找另外一個媳婦,幫他們家裡傳宗接代這樣子的剝削,所以像這樣的制度是對於台灣文化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設計。』

人工生殖法包裹代孕議題 「一次到位」令各界訝異

立法院社會福利以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今年(2024)年4月3日舉辦了一場「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與會者多主張,較為複雜的代理孕母議題和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人工生殖需求應脫鉤處理,但衛福部推出的草案中,卻「一次到位」的「包裹」,讓各界訝異。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林昀嫺說:『(原音)我記得我當時引用的是英國的HFEA,就是他們的法在18年之後有了一個改變,就是把原本法規裡面,在做人工生殖的時候,必須考慮到這個子女對於父親的需求,把那個對父親的需求刪掉,然後把它改成就是要考慮子女的福祉,也就是說英國它的HFEA這個法案,在18年間有了一個變化,可是人家的變化也只是把對於父親的需求刪除。我當時是說,我們的人工生殖法從2007年立法,也快要18年了,所以我覺得是時候要檢討,可是我並沒有說18年後,我們什麼都換,就OK了。』

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教授戴瑀如也認為,包括同性配偶或單身的人工生殖議題,在現行法的結構下較容易施行,但代孕因為牽涉非常多的爭議,包括代孕契約擬定、媒合服務機構,代孕費用規定等,都必須要有相關、周全的配套措施,才能夠避免代孕可能產生的爭議。戴瑀如說:『(原音)當我們在倡議立法的時候,我們先考慮是不是其他周全的配套措施,包括居間機構專業性的培植,都已經具備了,再來進行立法的倡議,不然常常我們法律先跑,但是後續配套措施都沒有,就會形成可能產生的爭議問題真的會發生。』

截至2022年,全球至少有17個國家立法,施行代孕生殖,近幾年美國和英國都有不少的實證研究,代孕婦女和過去想像的經濟弱勢、被動的形象稍有不同,美國學者Rangone在1994年的研究也顯示,報酬並非代理孕母代孕的主要動機,受訪者更強調利他的理由,這些實證研究後來也鬆動了美國婦女團體對於代孕的看法。但台灣呢?近幾年隨著同婚合法化,代孕需求也愈來愈殷切,政府也期盼透過法案大翻修,減緩少子化的進程,但台灣社會各界,已經準備好迎接這項改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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