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印尼、大馬跨國緝毒 查獲走私愷他命

記者孫建屏/高雄報導

我國檢、警、海巡專案小組,透過國際打擊犯罪機制,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今年3月19日凌晨在高雄興達港外海的經濟海域,查獲蒙古籍油輪走私280公斤愷他命,並將該油輪上外籍船長及船員共12人帶回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獲准羈押。

橋頭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國際情資,疑有販毒集團利用海運走私毒品通過我國領海,橋檢立即指派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檢察官楊翊妘與海巡署偵防分署鳳山查緝隊、澎湖海巡隊、第11岸巡隊及高雄市警局鹽埕分局、苓雅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專案小組透過國際打擊犯罪機制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緝毒單位合作,進行跨國情資整合確認後,於3月19日凌晨4時許,在高雄興達港外海登檢1艘蒙古籍油輪,當場查獲愷他命280公斤,隨後將油輪上包括印尼籍船長,以及8名印尼籍、3名馬來西亞籍船員等12人帶回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蒙古籍油輪裝載毒品後,於3月初從馬來西亞出海航行,3月19日凌晨行經我國經濟海域,海巡人員在高雄港西南97浬,廣播該輪停船受檢,在船上查獲走私人員企圖以浮球吊掛網袋毒品,以躲避查緝。

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專案小組先將船長及船員實施隔離檢疫14日後,再由檢察官前往高雄興達港區臨時防疫偵查庭訊問,訊後認船長及船員等12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運輸第3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均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橋頭地方檢察署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協助販毒集團走私毒品,凡運輸、製造或販賣第3級毒品,最重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發現有運輸、製造或販賣毒品犯行,可踴躍向各地方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

我國與印尼、馬來西亞跨國合作緝毒,在我國興達港外海查獲蒙古籍油輪走私愷他命280公斤。(鳳山查緝隊提供)

蒙古籍油輪走私280公斤愷他命,航經我國經濟海域時,遭緝毒專案小組查獲。(鳳山查緝隊提供)

走私集團企圖以浮球吊掛方式,走私毒品入境。(鳳山查緝隊提供)

走私集團企圖以浮球吊掛方式,走私毒品入境。(鳳山查緝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