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快評】中共海警法規侵主權 積極反制爭取國際支持

◎董慧明

近來中共以強硬立場頒布和施行海警法規,加劇海上主權爭端,令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特別是今年6月15日生效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更直接衝擊國際商、漁船舶航行安全,對區域和平構成嚴峻挑戰。

中共繼2023年陸續公布「海警機構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海警機構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後,日前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公布「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擴大海警執法權力。中共自認可藉此逕行劃設臨時緊戒區、驅離淨空該區船舶,並在其管轄海域使用武器,然此舉背離《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法解決爭端的原則,且不符相關國際慣例。

中共海警法規被視為其強化主權聲索和執法權力的工具,施行至今已引發鄰近國家強烈反彈。6月17日,菲律賓運補船在仁愛暗沙附近與中共海警船爆發激烈衝撞,造成菲國軍事人員受傷,足見其對區域穩定的威脅正急遽升高。此外,中共海警日前在釣魚臺列嶼附近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對峙,顯示其擴權行為已涉及東海爭議地區,不僅引起多國譴責,也憂心中共在南海、東海的擴權行徑。

對臺灣而言,中共海警法規的實施,以及共軍在臺海周邊的軍事行動,嚴重侵害我國主權。至今中共海警船仍不時逼近或闖入金門禁限水域,企圖滋擾和模糊化我國海巡單位的執法管轄權,侵犯國家海洋權利的意圖極為明確。另共軍機艦頻頻侵擾我防空識別區、迫近24浬鄰接區,以及無視海峽中線的行為,都是中共對臺法律戰的具體例證。這些行為不僅破壞臺海和平穩定現狀,更對我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應對中共舉措,海巡署強調將持續與國軍共同嚴密監控臺灣周邊海域情勢及中國大陸船艦動態,並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海岸巡防法》所賦予的海域管轄權,採取「先期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原則,適切規劃海巡艦艇勤務,堅決捍衛國家主權。而國軍外島指揮部亦會秉持互助支援、情資分享原則,與海巡單位綿密溝通,相互實施備援,堅定捍衛國家安全。

中共對臺混合戰的手法多變,其中法律戰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強辭奪理、以試探行動創造虛構權利,目的即在圖謀立論擾亂國際視聽,並形成對各國關切臺海安全的壓力和法理約束。對此,我國亦應積極展開國際法律宣傳,並且持續完善國內法制,以維護國家權益,並擴大爭取國際支持。(作者為國防大學政戰學院中共軍事事務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