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院視同歇業紓困 文化部盼優先照顧員工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0日電)文化部今天表示,戲院受疫情影響嚴重,將視同歇業進行紓困,至於戲院是否歇業仍要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辦理,但文化部盼業者在紓困期間,儘可能優先照顧員工。

文化部今天發新聞稿表示,先前已對外說明,戲院業者受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嚴重,除可透過目前適用各類型藝文事業的「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提供紓困外,文化部將在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啟動「藝文紓困2.0」。

其中將針對表演藝術、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音樂展演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艱困事業,新增「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專案紓困措施。

該措施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只要艱困事業不裁員、不放無薪假、不減薪超過2成,就可補助員工薪資4成,每人每月上限新台幣2萬元,補助3個月,同時也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

近期有許多戲院業者也希望政府下令歇業,文化部表示,戲院歇業與否,仍然要依據指揮中心公布的指引辦理,但文化部已把戲院視同歇業紓困。

針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電影映演業,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未來在疫情過後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年至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編輯:張芷瑄)10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