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中有大象 投審會假裝沒看見」黃國昌揭中資入股TaxiGo內幕
黃國昌指出,現行法規無法有效限制中資入股,而罰則也因為過輕沒有嚇阻效果。(圖片來源/信傳媒資料庫)
立法院新會期剛開議,「戰神」黃國昌就再度出手轟擊「中資企業」!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0)日揭露投資台灣叫車服務平台「TaxiGo」(觔斗雲聯網科技)的特斯高公司,背後其實是中資企業獵豹移動,由於台灣網路叫車為禁止中資入股的行業,因此中資的流入引發資安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獵豹移動這家公司的背景。獵豹移動是中國一家軟體開發的企業,成立於2010年10月,總部位在北京,成立於2010年10月,2014年美國掛牌上市,原本獵豹移動董事長是雷軍(小米董事長兼執行長),不過在去年3月,雷軍卸下了董事長,由執行長傅盛兼任董事長,傅盛則具有中國共產黨獵豹移動黨支部書記的身份。
如果從股東結構來看,獵豹移動的股東分別是金山軟件(持股47.5%)、騰訊(16.6%)、傅盛(7.2%)跟徐鳴(3.1%),其中獵豹最大股東金山軟件的董事長雷軍,個人最大股東傅盛則擔任董事長兼執行長。
特斯高資金來源與中國獵豹移動有關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此案的檢舉人王奕凱首先出示特斯高公司成立的內部文件與群組訊息,雖然投資「TaxiGo」的特斯高是由阿里巴巴天貓台灣總經理、前雪豹科技董事長(獵豹在台灣子公司)吳德威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成立,名義上為台灣股東,但文件揭露,其資金來源其實是中國的「獵豹移動」。
該對話顯示,獵豹移動董事長傅盛擔任中國共產黨獵豹移動黨支部書記,具濃厚中國共產黨色彩,而傅盛又與吳德威具有借貸關係,對話內容除了確認獵豹移動匯款至吳德威中國信託的帳戶外,還提及獵豹持有特斯高2席董事,證實了特斯高背後有中資金流的問題。
王奕凱指出,在法規明定禁止中資進入台灣網路叫車行業的情況下,吳德威隱匿資金來源的行為導致獵豹移動間接投資「TaxiGo」,恐涉嫌違法;黃國昌認為這是投審會的審查制度出現缺失,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考慮修法。
黃國昌:審查中資的法規殘破不堪
黃國昌指出,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不足,在中資違法破壞我國交易秩序上的限制更是殘破不堪,加上主管機關的把關鬆散,導致由中共所控制的企業,透過海外紙上公司以及台灣商人的內應協助,經常可以實質控制我國法律禁止中資入股的事業。
針對特斯高一案,黃國昌認為這是明確違法、欺騙的刑事犯罪行為,並質疑行政機關若無法硬起來處罰,豈不是鼓勵有樣學樣?繼續這樣幹?黃也質問,吳德威在成立特斯高前,已與中國獵豹公司談妥投資架構安排,連占兩席董事的對話都被揭露,在申請公司時說謊、胡說八道,出具虛偽不實的文件,罰則又是什麼?
中資流入像「房中有一頭大象,但主管機關一直假裝沒看到」
面對黃國昌的質疑,投審會第四組組長楊淑玲表示,目前相關機關所呈現的資料,特斯高股東皆為自然人或法人,若其中確實有中資投入,那便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一「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以及涉及偽造文書,將會移送調查局認定。
不過黃國昌認為,此案突顯中資可能利用台灣人頭入台投資,他指出現行的審查機制過於寬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罰則也「輕到根本是笑話」,沒有嚇阻力;因此,黃國昌提出提高罰則,並主張台商隱密配合虛偽中資的行為須課以刑事處罰。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目前中資流入的情況是「房中有一頭大象,但主管機關一直假裝沒看到」,因此他建議,未來修法應優先廢除多層計算方法,把多層控股關係的狀態也納入審查範圍,防止中資透過境外公司入台;投審會也表示,對於假人頭或是多層次控股關係的研析,政府除了釐清公司的股權比例外,也會進一步分析股權之間的控制力,而不是只看股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