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 賣房不論賺賠均須申報

房地合一 賣房不論賺賠均須申報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今年上路,中區國稅局表示,很多民眾仍搞不清楚相關規定,常見狀況是以為賣房子不僅沒賺還賠錢,即可不必申報,並不正確。(黃悅嬌報導)

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許慈美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從今年一月一號起實施,採分離課稅,與過去交易所得合併結算申報並不一樣。由於近期房市景氣較為低迷,民眾可能急著賣房求現,如果出售一百零三年一月二號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兩年內的房地,即適用新稅制,就算是賠錢賣,也都必須在限期內申報。『如果你適用房地合一新稅制,是虧損的,你還是要申報,在轉登記日次日起三十日內,要向戶籍所在稽徵機關來申報。』

房地合一新稅制適用對象,為一百零五年一月一號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一百零三年一月二號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兩年以內的房屋、土地;一百零五年一月一號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等交易,都適用新稅制。國稅局提醒,依照新制,交易後不論賺或賠,都必須在一個月內申報,逾期申報將被處以三千元到三萬元不等罰鍰,漏報的話還要另外加倍罰。

(攝影:黃悅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