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簽1年約僅360天提早趕房客 切斷電源扣押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租約還沒到期,房東竟無故擅闖斷電,讓房客不堪其擾!新北市板橋一名陳先生,跟房東簽訂一年租約,但對方卻以一個月30天,一年360天計算,房客無奈簽約,但卻在租約到期前兩天,房東無故開門,還突然斷電,就連兩個月押金,也遭房東扣押不還,讓他氣得提告。

明明租約到期還有兩天,家裡卻是一片昏暗,按壓開關絲毫沒反應,套房無故遭斷電,房東甚至一度擅闖房客家,陳先生受不了,找上房東理論,兩個月押金,更是說扣就扣。房東蘇先生vs.房客陳先生「這錢放在這邊會自己不見,我當初來租的時候,我1萬2押金給你了,現在卻變成我欠你1萬2。」房東押金不見,房客成了箭靶,陳先生滿頭問號,來到新北市板橋租屋的他,租約還沒到,卻碰上房東無故進門,還被亂扣押金,質疑實在太超過。房客陳先生表示「打包行李的當中,他看到我他探頭他看到我之後,他嚇一跳他馬上就關門。」房東蘇先生表示「我沒有進去我想說看一下,那個門按下去我開一下,他出來我沒有用鑰匙開喔,(押金)不是他拿是誰拿,我裡面(房客)都這麼好誰會拿,(你覺得錢被偷走),(所以你就扣他1萬2的押金就對了),他給我他說要給我。」

房東簽1年約僅360天提早趕房客 切斷電源、扣押金 各說各話對簿公堂
房東簽1年約僅360天提早趕房客 切斷電源、扣押金 各說各話對簿公堂

打從一開始簽約,房東對於租約算法,就讓他大開眼界,攤開房屋契約,去年2月26日,房東以一個月30天,一年360天的算法,訂定租約到期日為今年2月21日,陳先生無奈簽約,但就在19日,房東擅闖套房,甚至切斷電源,讓他氣得提告。房客陳先生說「他就是有點瘋狂狀態之下,就是說我已經不給你住了,我就是給你斷電你能怎樣,他的認知就是說,你既然找到房子了,你就應該提前搬走,你為什麼還待在這邊。」房東蘇先生表示「我沒有剪斷他的電線,我有剪斷他的電線嗎,我在檢查看看,他那時候在洗澡,我想說奇怪晚上十點多,把開關壓下來看看而已。」

房東簽1年約僅360天提早趕房客 切斷電源、扣押金 各說各話對簿公堂
房東簽1年約僅360天提早趕房客 切斷電源、扣押金 各說各話對簿公堂

房屋租約原則上,會以雙方約定的日期為主,律師跟專家提醒,房客簽約前務必看仔細。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說「雖然他上面是寫一年,但是我們還是會以實際上,載明清楚的起訖日為主。」律師周雅文表示「如果房東強制進入,並斷水斷電的話,可能構成侵入住居罪及強制罪。」房東口頭指控押金被房客拿走,還解釋電源開關可以自行切換,澄清自己沒有擅闖,如今挨告,恐怕只能進法院,好好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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