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杯加盟未充分揭露資訊 康青龍遭罰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4日電)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康青龍」品牌加盟過程中,未對加盟主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開罰10萬元,並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炎炎夏日不少人是人手一杯手搖杯,也讓手搖杯加盟活動發展熱絡,公平會表示,康青龍公司於招募「康青龍」品牌加盟過程中,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提供予有意加盟者有關康青龍品牌優勢簡報、創業訪談卷及相關DM、加盟總部資訊揭露及加盟合約等書面資料,均未充分且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及加盟營運期間,加盟店須向康青龍公司購買商品、原物料的費用金額或預估金額資訊。

公平會表示,前述所說的資訊攸關加盟主的投資成本、營業獲利、從事加盟的營業績效與風險等重要資訊,為有意加盟者基於事業經營者所關切事項,並賴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的重要訊息。

公平會強調,康青龍公司處於資訊優勢之一方,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充分且完整揭露,將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的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或不特定潛在的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並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1060614